第69部分(4 / 4)

小說:明朝小仵作 作者:桃桃逃

元揮手道:“來人,把他壓入後堂,任何人沒有本縣的命令,從現在起不準靠近後堂,也不準接近他!”

一旁的衙役立刻一人夾著餘力一隻胳膊,將他“駕著”向後堂走去。

餘力任由這些人駕著,冷冷看著皺眉不語秦元,嘴角露出一絲若有若無的譏諷,似乎一副吃定了他的樣子。

秦元的本意是想借助這一次的升堂,利用大刑,將餘力的背後之人,儘可能的給挖掘出來。沒想到這一次釣上來的不是大魚,而是會吃人的鯊魚!

審還是不審?

現在這個問題就橫亙在秦元的面前,如果要審,該怎麼審?要知道。秦元對這個時代的皇帝還有太子皇子之類的人物,可是沒有一丟丟的瞭解。

坐在大堂之上想了很久。望著自己頭頂懸掛著的那塊匾額,秦元一拍大腿。怒聲道:“媽的,這一次,老子還非要一審到底了!”

一旦決定,秦元便不再猶豫,直接對著一旁的衙役吩咐道:“來人,請縣丞去正廳,候著本縣,本縣與他有要事相商!”

正廳。

“恭喜大人吶,順利破獲此案。將那賊子捉拿歸案,不日就是知府大人下來巡查的日子,大人有此功績在身,定能一舉蓋過其他地方知縣,飛黃騰達,那是指日可待啊!”

剛一進入正廳,遠遠的縣丞就是一頂高帽子,就給秦元帶了上來。

對於縣丞的恭維,秦元只是微微一擺手。輕描淡寫道:“這些都是小事,抓獲此賊人,衙門裡的每個兄弟都有功勞,到時候。縣丞大人鞍前馬後的出力,你的那一份,自然也不會少的!”

事實上。這縣丞根本就連衙門的大門都沒有邁出去,但是很多時候。官場的事情,不能直來直往。那樣很容易就被會被算計。

秦元抬縣丞這一手,一是因為初來乍到,他想要長久在青竹縣幹下去,這一次的功勞他肯定不能獨吞,至少下面的縣丞、縣尉等人,就必須跟著喝點油水。這二來,他今天把縣丞叫過來,確實是有求於他。

聽了秦元這話,縣丞心裡一喜,暗道:“算你小子還上道,看來對待你的態度,還要改一改。”

心裡雖喜,但是表面上縣丞還是一副不動聲色的樣子,推諉道:“哪裡,這都是縣令大人的功勞,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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