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部分(3 / 4)

小說:詭戰 作者:炒作

大道放置一邊,石達感覺這不好又不懂如何勸解,只有嘆氣。

“師父,媽媽說中午有您喜歡吃的面地瓜,讓我給您說一聲,午飯別去晚了,那個涼了不好吃。”

老道臉上都要笑出花來連聲答應著,抱著冰原不鬆手,什麼道藏扔到一邊不管不問。

靜哲房間裡,精靈看著香香在自己的首飾盒中挑挑揀揀,已經選了半天似乎沒有一樣看中。

“香香,其實你的青春是最好的裝飾,不用帶這些東西的。”靜哲終於忍不住勸道。

“哈,我知道自己是鮮花,可鮮花要綠葉,我在找綠葉呢。”終於,香香選中了一對金燦燦的金魚耳環和一條黃金荷葉項鍊,“好姐姐,這借給我戴一下吧?”

“送給你了。”

“耶!”香香歡呼著跑了。

靜哲笑著搖搖頭,其實她很喜歡這套黃金飾品,曹森不久前剛送給她,還沒機會戴就送了出去。在精靈看來,只要能讓香香開心,除了曹森不能送外,其他都可以給。

嗯再給森哥要一套要什麼樣子的呢?精靈翻出一本飾品雜誌躺在床上翻看。

曹森突然匆匆跑進屋,左右看看鑽進了洗手間,還對靜哲做了個噤聲的手勢。

梅芳很快跟了進來,用目光詢問靜哲,躲到哪裡了?

精靈偷偷一指洗手間。

“曹森,出來!”梅芳敲著門,“你兄弟的事情你不上心誰上心?開門,快點。”

“鬧肚子,不方便。”

靜哲過來小聲問:“怎麼了?”

“明天舞會開場致辭還沒有人準備,這任務就他的了。”梅芳說著拍一下門,“記住,明天上午要把樣稿交給我審查。”

梅芳又小聲對靜哲說:“監督他,不能偷懶,寫不好今晚不許讓他睡覺。”

精靈幸災樂禍的答應了。

“嫂子,嫂子,你看我這身衣服怎麼樣?”曹森兄弟中最小的一個竄進房間,險些撞到正要出門的梅芳,他叫林祥男,一個硬狠的人偏長了一雙女人的眼睛,水靈靈的透著秀氣。

梅芳嚇了一跳,嗔怪的伸手拍林祥男的頭,這小子急忙低頭讓梅芳打的更方便些,反而把梅芳氣笑了。

“哈,夫人也在,正好,替小弟掌眼,看這身衣服怎麼樣?”林祥男像花公雞一樣展示身上的中山裝。

梅芳一直認為曹森兄弟最適合的裝束就是中山服,最能體現男兒的英姿和挺拔,唯獨這林祥男是個例外,怎麼看怎麼彆扭,壞就壞在他那雙眼睛上,秀氣的過份。

嗯,梅芳給林祥男整整領子,“抬起下巴來。”

林祥男抬起下巴,胸中提一口氣,突出胸大肌的線條。

梅芳搖搖頭,“祥男,你還是穿西裝的好。”

“啊?”林祥男失望的啊了一聲,“夫人,我們商量好的,凡是有媳婦的,比如曹森、郭敬他們,統統穿西裝;咱這些光棍,就都穿中山裝,讓女孩們一目瞭然,知道找哪個下手,我要是換上西裝”

李度雄赳赳走過來,深藍色的中山服襯托的他如標槍一樣咄咄逼人,一張嘴卻瀉了底,嬉皮笑臉的說道,“嘿嘿,你小子穿裙子最好看,對不對?”

滾!林祥男一腳踹過去,回頭換上最真誠的笑臉看著靜哲,“嫂子,你說我穿什麼合適?”

“你啊,聽梅芳姐的,就穿西服,祥男,你的眼睛太秀氣了,而中山裝是專為亞洲男人設計的服裝,你一穿反而更突出眼睛的特點,不如用西裝遮一遮,西裝嘛,西洋人穿的最有味道,咱們亞洲人穿上有那麼一點點的不和諧,正好遮過你的眼睛。”靜哲世家出身,目光是有的。

林祥男苦著臉,怎麼就生了一對桃花眼?他打小被人稱作假小子就因為這對眼睛,為此他猛練肌肉,性格也生猛異常,都是為了加重雄性動物的特點,也因此和曹森他們走到一起。明天就要挑媳婦了,這個問題再次擺到眼前。

“祥男,你的眼睛美麗,是優點,不是缺點,知道嗎?”梅芳開導他,“別管他們怎麼說,我對你最有信心,明天祥男肯定能碰到心儀的女孩,而且,”梅芳加重了語氣,“你心儀的女孩也會喜歡你。”

“對啊對啊,祥男,我們都看好你的。”靜哲也為他加油。

“當然,跑不了,明天你們等我好訊息。”林祥男轉身抓住李度,“走,我們換衣服去。”

“換什麼衣服?”李度不解的問,“我穿這特帥。”

“咱們都換西服,讓曹森他們穿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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