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門投訴了,說我們擾民,疏通了各方面的關係也沒有辦法拿到夜間繼續施工的批文,所以被迫在晚上的時候只留下了巡邏的保安,工人們統統都休息了。胡宗仁說,這夜間施工擾民本來你們就應該叫停啊,這有什麼好奇怪的。張總說,就在大半個月之前的一個晚上,我們工地上抓住了一個小偷,他是白天就混到工地裡來,準備呆到晚上就去偷我們堆放在一起的腳手架鋼管等東西,用來賣錢。我們抓到他的時候,發現他已經身受重傷,人事不省。
張總說,由於從那個小偷隨身的包裡找到的東西證明他是來偷東西的,加上白天的時候也有工地的工人在我們場內看到過他,雖然是受損方但是我們畢竟沒有私下責罰小偷的權利,加上他受傷非常嚴重,所以我們還是派人先把他送去了醫院急救,再才通知了警察來調查。胡宗仁問,是你們場內的裝置垮塌了造成的傷勢嗎?張總說,起初他們也是這麼認為的,因為工地嘛,到處比較雜亂是一定的。有時候堆放了很多東西來不及收拾,難免遇到這樣的問題,但是奇怪的是如果是屬於我們堆放的東西因為鬆動垮下來壓倒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