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清泉內心起伏動盪,表面平靜如水,一口氣把稀飯喝完,擦了擦嘴從衣兜裡掏出一張紙擺到劉月梅面前道:“我起草了份離婚協議書,已經簽了字,只要你簽字就生效。我淨身出戶,所有的都是你和兒子的。”
“在國外,五百多萬美元的存款,足夠你娘倆後半輩子生活的。如果不想出國,也可以,在順安寺裡,我存了三千多萬,還有一些黃金。等我進去後,去找慧依大師,他會給你們的。其他房產和資產,怕是保不住,估計會抄家沒收。不過幸福苑的那套房子,是咱倆當初貸款買的,不會沒收。”
“在京城,我秘密囤了套房子,即便他們翻個底朝天,也不會查到的。如果兒子想去京城發展,就當作他的婚房。如果不需要,將來你們缺錢了就賣掉。”
“還有,我媽年紀大了,每年過年你替我回去看看她。她最喜歡吃小區門口的那家麻花,儘管咬不動了,喜歡泡到稀飯裡吃。回頭你給她多買點,要是問起我來,就說我出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