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巡捕也並不是特務,就只是個向打劫的混混,媽的,這玩笑開大發了吧。
“好好說,你到底是誰?幹嘛的?”趙志已經開始不耐煩了有些,手裡的匕首耍的更急了。
“先生,我真的就是向搶幾個錢,沒有別的意思,說是巡捕房的那是嚇唬旁人的”間趙志的口氣有些鬆動,楊古用衣服袖子擦了幾下臉,急急的答道。
趙志氣的臉色暗了下來,抬腳就踢了過去。媽的,不是特務你跟著我半天了,這不是耽誤事嗎?“嘭”的一聲悶響,楊古已經被趙志的叫踢中了脖頸,一頭就栽倒在地。脖頸上捱了重擊,就是精於技擊的人也受不了的人了,更何況是楊古這樣混混青皮。
第十八章 新任務
“回信呢?”慢條斯理的吃了幾口趙志買回來的小吃,謝秀雲打量著趙志,伸手就要回信。
“啥回信?好像那個老頭沒有給回信”很無害的趙志還在給謝秀雲剝著葡萄皮,絲毫沒有看見謝秀雲看著自己開始變色的臉。謝秀雲寫密信就是為了和自己人取的聯絡,趙志沒有拿回來回信,那自己的密信不是白寫了嗎?
“你說說你,這麼大個人了,辦事咋這樣毛躁,那邊收了我的信,即便沒有回信也該給我一個回條,這是規矩,懂不懂?”總算是找到了趙志的錯處,謝秀雲小嘴巴拉巴拉的說個沒完。
臉一黑,趙志撂下葡萄,扭頭便出了謝秀的房間。老子管你吃管你用,還要使喚老子,哪有這樣的道理,趙志自己個坐在書房裡發著悶氣。自己自從把這個女人救回來,好像就沒有舒服過。先是幫著送信,莫名其妙和個老頭過了幾招,後來還差點被個混混給劫了道,哎喲這個命苦呀。
氣悶之極的趙志只好把自己關在書房裡練起了拔槍,俗話說的好: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趙志當傭兵時落下的綽號閃電,就是因為趙志出手很快,拔槍開槍的速度超快,才落下了這個綽號。事實證明在危急關頭,比對方提前開槍確實能救自己的小命。
趙志從開始當傭兵起,就每晚練習拔槍出槍1000次,為了不降低手指對扳機的敏感度,趙志還專門定製了小銼刀,把手指上磨出的老繭都慢慢的矬去。開始使用狙擊步槍之後,更是每晚抱著步槍一起睡覺,只為了尋找所謂的槍感。
來到這個時代有一個多月了,趙志還沒有好好的練習過,自己的身手也許已經退化了吧。伸手拉開了書桌的一個抽屜,裡面裝的都是些雜物,把抽屜整個的拿出來,在抽屜的下面赫然出現了一個暗格。書桌是趙志專門定製的,抽屜下是一個暗格,裡面有一支手槍和彈夾、子彈。
將漢特送來的雙肩式槍袋貼身穿好,趙志就悶在書房裡練起了拔槍。槍還是漢特當初送給趙志的那兩把M1911,趙誌喜歡這種大口徑的手槍,本來漢特還拿來幾把特工們使用的消聲手槍,可是趙志不喜歡它們的小口徑,便拿去還給了漢特。
M1911系列手槍一直在美''中服役,直到二戰結束,美軍中還是在配發M1911系列手槍,可見此槍被稱為世界名槍也不是徒有虛名。雖然彈容量有些少,只有7發,可是趙志很喜歡它們的大口徑:0。45英寸(11。43mm)
趙志有一手絕活,使用手槍連續射擊行進的同時,可是隨時更換手槍的彈夾,以保持火力的不間斷。這種把戲很多的僱傭兵乃至一些特警都會,可趙志的速度是最快的,他可以在三秒鐘之內連續扣動7下扳機並完成更換彈夾的動作。在實戰中往往只是幾秒鐘,就能決定一個人的生死,正是趙志有這種身手,才能好幾次從危險中化險為夷。
“先生,漢特先生來了,好像是找你有急事?”蘇眉敲響了趙志的書房門,得到回答之後,才把漢特讓進了書房。
“趙,你的小丫頭真厲害,說什麼也不讓我進你的書房”又見體寬的漢特直接就窩進了書房的沙發裡,悶悶的發著牢搔。
“一個小丫頭,你和他鬧的蘇眉脾氣。說說吧,來找我是什麼事?”趙志早把手槍收了起來,隨手扔給漢特一支古巴雪茄,自己也叼了一支。自從拿到了黃漢林的私房錢,趙志就沒有虧待過自己,吃穿用度雖不說是最好的,但也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
摸過書桌上的雪茄剪,漢特剪去了雪茄頭,用打火機烘烤著雪茄,卻遲遲不說話。看著漢特一副欲言又止的樣,趙志只是一笑,卻也不點破,也是專心致志的弄著自己手裡的雪茄,一時間書房裡陷入了寂靜當中。
“趙,是有一件棘手的事情需要你幫忙?不白幫,有酬勞”漢特見趙志不搭理自己,便沉不住氣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