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部分(2 / 4)

小說:宋師 作者:隨便看看

行。他下令拆毀位於淮北的海州城,其實是準備割讓金朝,強迫當地居民遷移鎮江府,“人不樂遷,莫不垂涕”。淮東軍也按宋廷的原計劃,自楚州後撤鎮江府,精銳的原韓世忠背嵬親軍,則抽調往臨安府屯駐。

按宋高宗和秦檜的盤算,對原韓家軍作如此措置,既消除了朝廷的一大隱患,也掃除了降金的一大障礙。但張俊卻執意擴充自己的實力,他緊接著將自己的樞密行府設於鎮江府,以便直接掌管這支原屬韓世忠的部隊。

第二節罷官賦閒

岳飛不能制止張俊的胡作非為,於七月初回“行在”臨安府後,便憤慨地提出辭呈,請求宋高宗罷免自己的樞密副使,“別選異能,同張俊措置戰守”。

宋高宗和秦檜為對付三大帥,事實上採用了利用嫌隙,使之互攻,以坐收漁利的方針。在韓世忠的問題大致解決後,緊接著就準備對岳飛下毒手,更何況岳飛出使時的所作所為,完全拂逆了朝廷的旨意。儘管如此,宋高宗仍然耍弄帝王權術,他在不允詔中說,“朕以二、三大帥各當一隅,不足以展其才,故命登於樞機之府,以極吾委任之意”。“今卿授任甫及旬浹,乃求去位,行府之命,措置之責,乃辭不能。舉措如此,朕所未喻。夫有其時,有其位,有其權,而謂不可以有為,人固弗之信也”。詞意如此剴切,宋高宗似乎是全心全意希望岳飛施展才能,“禦敵”抗金,儘管岳飛不識抬舉,而皇恩仍是曲加優容。其實,這不過是一紙侮弄忠肝義膽的臣僚的文字遊戲。宋高宗再也沒有強令岳飛去行使“措置之責”,前沿的軍務全由張俊設在鎮江府的樞密行府包攬,岳飛和韓世忠一樣,留在行朝,有虛位而無實職。

當得知金朝已再次明確表示了願媾和的意向,倔強的岳飛仍不肯暗默保身,他明知皇帝的主意毫無挽回餘地,卻依然上奏,犯顏直諫。他說,“金虜無故約和,必探我國之虛實”。“今日兀朮見我班師,有何懼而來約和?豈不偽詐。據臣所見,見為害,不見為利也”。

宋高宗下不允岳飛辭職詔後,對岳飛的彈劾奏章也接踵而至。這是在秦檜的唆使下,由右諫議大夫万俟卨和御史中丞何鑄、殿中侍御史羅汝楫三名臺、諫官出面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是,像岳飛那樣兢兢業業獻身抗金事業的人,確實並無什麼把柄,可資以糾彈。即使在此類肆意誣衊的奏章中,也不得不承認岳飛“蚤稱敢毅,亟蒙獎拔”,“慨然似有功名之志,人亦以此稱之”。作為攻訐口實者,主要是以下數事。第一,“不避嫌疑,而妄貪非常之功;不量彼己,而幾敗國之大事”。言語含混,其實是指岳飛建議立皇儲和反對與金媾和。此兩事僅一筆帶過,尚不作為攻訐的重點。第二,“自登樞管,鬱鬱不樂,日謀引去,以就安閒,每對士大夫但言山林之適”,“不思報稱”,“亦憂國愛君者所不忍為也”。第三,淮西之役,“堅拒明詔,不肯出師”,“略至龍舒(舒州別名)而不進”,“以玩合肥之寇”。第四,“銜命出使,則妄執偏見,欲棄山陽(楚州別名)而守江”,“以楚為不可守”,“沮喪士氣,動搖民心”。後兩條則完全是摭拾張俊之唾餘,含血噴人。

由於張俊對岳飛援淮西的問題,不斷地散佈流言飛語,有人曾勸岳飛與張俊進行“廷辨”,岳飛卻說:

“吾所無愧者,此心耳,何必辨。”

岳飛胸襟坦蕩,認為不辨自明,然而在事實上,援淮西之謗,卻漸至眾口鑠金、積毀銷骨的地步。

宋高宗也把握時機,親自出面配合,他說:

“飛於眾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蓋將士戍山陽厭久,欲棄而之他,飛意在附下以要譽,故其言如此,朕何賴焉!”

秦檜連忙幫腔說:

“飛對人之言乃至是,中外或未知也。”

按照慣例,臺、諫官上章彈劾之日,即是宰執引咎辭官之時。更何況是岳飛,他既明白朝廷的用心,更以素餐尸祿為恥,他上奏沉痛地說,“臣性識疏暗,昧於事機,立功無毫髮之微,論罪有丘山之積”。“豈惟曠職之可虞,抑亦妨賢之是懼,冀保全於終始,宜遠引于山林”。岳飛透過耿著的冤獄事件,更體察到了秦檜的心狠手辣,他深知自己的退閒,決不意味著秦檜就能善罷甘休。故岳飛擺脫宋代辭職奏的常規,特別強調“保全於終始”的問題。

八月九日,宋高宗不失時機地解除岳飛樞密副使的職務,為岳飛保留了少保的階官,又“特授”他原來的武勝、定**兩鎮節度使,充萬壽觀使的閒職。在罷官制詞中,宋高宗說岳飛的“深釁”,“有駭予聞,良乖眾望”,但他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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