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白活呀。跟她在一起,自己都變得超凡脫俗了。可隨後一想,自己也真夠荒唐的了,剛見面的一個女孩子,自己至於這麼想嗎?自己現在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怎麼會冒出這麼可笑的念頭呢?真是庸俗。再說了,一個人光臉蛋長得漂亮有什麼用?誰知道她的個性怎麼樣?誰知道她是好人壞人呢?也許她是幹小姐那一行也未可知。
這念頭一起,馬上就自責了。這樣一位國色天香的少女怎麼可能是幹那一行的呢?自己這是在醜化人家的形象呀,真是罪該萬死。
從看到這美女的那一刻起,丁俊根本就沒有安心看過一行字。因為有了這美女,時間都過得快了。原來時間是在走,現在是在飛跑呀,直到圖書館下班了,那美女也沒有看完。
丁俊就想,等她將書一放到那兒,我就拿過來,拿回家看去。那樣就不怕有人跟自己搶了。
哪知道他又想錯了。在下班的那一刻,只見美女放下書,伸了個懶腰,然後拿起書,站起來奔圖書管理員去了。她小聲跟管理員說了幾句話,還向丁俊挑戰似地掃了一眼,接著便夾著書走了。
丁俊一見,心想,不好,人家也跟自己想得一樣,把書拿走了。自己是白等了。當美女的身影消失之後,丁俊才想起追來。至於為什麼追,他沒有多想。
等他下到樓下,來到街上,東張西望半天,也不見美女的影兒,只見到人海茫茫,車水馬龍,那美女不知道向哪兒去了。丁俊的眼神立刻變得空洞起來,有一種莫名的失落跟惆悵,像是失去了什麼,又像被誰冷落了,傷了自尊。
他在原地站了好久,一直沒有見到那人再出現,他才失魂落魄地往回走。他仔細回想,那姑娘比自己大不了幾歲,留的什麼髮型,穿的什麼衣服,自己都沒有注意,只知道那姑娘生得很美,是自己見到的最美的女性。自己以後還能不能再見到她呢?如果見不到的話,那一定是挺大的損失。
他一回到家,家裡已經要吃飯了。芳子問道:“怎麼去得這麼久?”
她記得丁俊在圖書館從沒有待久的習慣。
丁俊笑了笑,說道:“找到一本武術方面的好書,就看得入迷了。”
他心裡卻說,是看美女看得入迷了,可是我不能跟你說的。
芳子也沒有多問,就跟丁俊,和他的父母吃起東西來。飯後,丁俊回到自己房間一言不發。他往床上一坐,好像又見到那張絕美的臉正帶著一點氣惱瞅著自己。丁俊覺得被這樣一位美女望著,那是一種驕傲,一種上天賜與的豔福。如果能把她摟在懷裡,如果能跟她相依相偎,那是多美的事呀。
他又想,她叫什麼名字?在哪裡工作?有沒有男朋友呢?她家住在哪裡?我怎麼樣才能找到她呢?
正胡思亂想呢,嗜血魔的聲音又響了起來:“小子,你又動心了嗎?你越來越像我了。”
丁俊臉上一熱,小聲道:“老傢伙,這個妞真迷人。比貞姬和芳子還美呢,我頭一回覺得很衝動。”
嗜血魔哈哈大笑,說道:“足夠美的,不過對女人你可得慎重。你根本還不知道她是誰,就不要胡思亂想,誰知道她有主沒有主呀,衝她的長相呀,不是有錢家的千金小姐,就是有錢人養的金絲雀呀。我勸你不要隨便用情。”
丁俊解釋道:“我才見人家第一面,哪裡談得上什麼情呀。我只是很奇怪,這個城市裡還有這麼好看的女人呀。”
嗜血魔笑道:“這個城市裡好看的女人多了,不說別地方,就說這裡的娛樂圈吧,漂亮的女人比草原上的羊還多。你想看女人的話,可以到那裡看去。”
丁俊不唇地一抽鼻翼,很鄙視地說道:“娛樂圈是一個大染缸,在那裡的女人沒有幾個是乾淨的。”
嗜血魔嘿嘿直笑,說道:“你這話要傳出去,不知道會有多少人要罵你呢。”
丁俊反問道:“難道我說錯了嗎?”
嗜血魔說道:“你說的我也不知道對不對,因為我生活的那個時代還沒有這個圈子呢。”
丁俊說道:“你生活的那個時代,女人們還是很自愛的,不像現在的女人,有多少都跟婊子一樣,隨便就跟男人睡覺。”
嗜血魔說道:“不要一棍子打死嘛,像貞姬,芳子她們我看就挺自愛的。”
丁俊說道:“貞姬我不太知道,不過芳子倒是挺純潔的好姑娘。”
嗜血魔勸道:“小子呀,你就不要胡思亂想了,還是想想打架的事吧。這一架你得勝利呀。”
丁俊微笑道:“有你給撐腰,我還怕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