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當然地歸我。
誰知道我不說這話倒還好,我一說這話,我老爸就又開始長篇大論了。
沒有我生你你能在這個世界上嗎?你沒來這個世界上,你可能得到這筆錢嗎?
沒有我養你十八年,你能活下來嗎?你活都活不下來,你能得到這筆錢嗎?
沒有我供你讀書,你能識字嗎?你字都不識,你能得到這筆錢嗎?
沒有
我一句一句的理直氣壯地反駁,你不生我,沒準為投胎到李嘉誠家去了,你不養我,沒準被出訪的比爾蓋茨減去做養子,你不供我讀書,沒準我遇到世外高人,學會通天異能,已經到異世界當魔王去了
最後,我爸爭不過我了,惱羞成怒地對我吼道:“哪兒那麼多廢話,我是你爹!”
他這一句話彷彿一聲炸雷一般嚇得我一愣,然後他就一臉囂張地從我手裡把錢給搶走,然後還一副賞賜的模樣抽出一千塊,遞給我,“考得不錯,這是獎給你的。”
說完,他就樂呵呵地抱著鈔票回房間數去了。
天啊,難道憲法就不保護做兒子的私有財產權嗎?難道做兒子就沒有人權嗎?
而比這個更可惡的是,晚上我把我的悽慘經歷跟張盛哭訴的時候,他居然在網上笑我,“哇靠,你還真是非一般的傻,要是我拿到錢,第一時間就是衝到銀行去存起來。大街上的,你爸也不可能明搶啊。只要進了銀行,那錢還不是板上釘釘的是你的?你居然抱著兩萬現鈔回家去,不被打劫才怪。傻啊,傻啊,真是非一般的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