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3 / 4)

小說:我的奮鬥 作者:辣椒王

也就愈堅,因為當時不以議會政黨為限的運動還沒有,所以要想從事反社會民主黨的徹底鬥爭,顯然是不可能的。

我常把這種意見,向知己的朋友談及。

我在將來要做一個活動政治家的意念,也是在這時候發生的。

我所以屢和少數的知己朋友說及,就是因戰後我除了固有的專業之外,再願意作一個演說家的緣故。

第六章 戰爭宣傳

當我注意於政治上的一切事件的時候,常使我感到極大的興趣的,便是宣傳事業.

據我看來馬克斯社會主義黨他們所最擅長而又能充分運用的工具,就是宣傳,我立刻覺悟到如果把宣傳運用得到法,那確也是一種正當的技術,這種技術,實在是那班中產階級各黨所不知道的,只有基督教社會主義運動(尤以呂格勒時代為然)用一種賞鑑藝術的性質來運用這種工具,而且他們大部分的成功,實在是得力於此的.

我們會有過什麼宣傳嗎?

唉!我僅能回一句:“沒有。”

我們對於這方面一切的努力,一開始便失妥而且方針錯誤,因之不但毫無應效,並且有時還反足為害。

我們如果對於德國的戰爭宣傳,作一系統的考察,就可以確信他外表的虛弱與內心的謬誤了。

宣傳究竟是手段還是目的?這一個基本問題,甚而至於土我們還不能弄清楚。

宣傳是一種手段,而且必須根據其所宣傳的目的而評判的。

這一種手段,必須要妥為規劃,使目的獲得適當的效果。

目的的重要,既要捍一般的需要而變動,所以宣傳的要素,也就隨之而變動,以期和目的相言辦,這是十分顯然的。

大戰正當十分緊張的時候,我們所奮鬥的目的,便是人類想像中極尊貴而又極迫切的。

這便是我民族的自由和獨立,以及將來生存的保障和民族的光榮。

至於說到人道問題,毛奇(Moltke)曾經說過:“戰爭最要緊的便是在使戰事早些結束,而最能達到目的的,便是最殘酷的方法。

在戰爭中的宣傳,便是達到目的的一種手段,而這一次大戰,就是日耳曼民族為了求生存而所作的奮鬥,所以宣傳僅能根據有利於這個目的的原則。

就是最殘酷的武器,如果用後可以早獲勝利,那麼,對於人道的原則仍是不悖的。

我們對於這種生死的戰爭中,對於戰爭宣傳的問題,所採取的態度,不過是如此而已。

如果那些居高位的人能夠明白了上述的各點,那對於這種武器的方式和運用,當然不致躊躇不決,莫衷一是:因為宣傳不過為一種武器而已——若是這種武器落在一個善用這種武器的人的手中,這武器真是一種可怕的武器呢!

一切的宣傳,都應該求其通俗,並且還須在宣傳的人群中,還得顧到知識最低下的人的接受能力。

所以,我們要使接受宣傳的人數愈多,那麼宣傳的知識標準,也就愈宜降低,要是我們宣傳的目的,是在使全國都受到影響——例如要使戰事貫徹到底的宣傳——那就願當極端的當心,必須避免陳義的過高。

群眾對於宣傳的接受力極為有限,而且理解力也很薄弱;他們又是大都健忘的。

這樣,一切有效的宣傳,必須限於數點,而用標語的形式來宣傳,務期每個人都能知道任何標語的命意。

要是牽涉過多,而一不顧此項的原是,那麼宣傳的效力,反而易於渙散,因為人民對於所宣傳的事,實在不能去融會或是記憶的緣故。

而且它本身的力量,到底也因微弱失掉了。

比方把敵儘量給以滑稽的描寫,像德奧滑稽報紙所用的一種宣傳方法,實在是根本錯誤的,因為我軍有一天實行和敵人肉搏的時候,那麼,他們所獲得印象必定完全相反,因此自己會遭受到一種慘報;

德國的軍士,親見到敵人抵抗力的時候,他們覺悟到被那些虛構事實的人所欺騙了,這不但不能增強,而且不能保持其敵氣同仇的心理,結果是德國計程車兵,就在這錯誤的宣傳之下慘敗了。

反過來,英美各國他們對於戰爭宣傳,在心理上說是正確的,他們各向其人民暴露德國人是一種斐族,為匈奴,而且使每一個士兵,對於戰爭的恐怖,早已具有準備,所以臨陣而不會沮喪,他們在前線所碰到的最可怕的武器,不過是證明了他們所聽到的不錯而已,因而相信他們本國政府的言論是真確的,同時也增加其對於敵人的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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