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其行為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和不可收買性,破壞了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但鑑於劉大建能夠主動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且認罪態度好,並在案發後積極退還贓款,表明其有悔過表現。根據此案事實及被告人劉大建退贓和悔罪的具體情節,本庭認為可對其進行從輕判處。判決如下:劉大建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4萬元。對追繳的贓款人民幣150萬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宣判後,劉大建當庭表示服判,不要求上訴。
閉庭以後,鄭平幾乎是一路小跑來到了胡家輝庭長辦公室,一看見胡家輝庭長就說:“庭長,我要請個假回家。”
胡家輝庭長一看鄭平如此迫不及待的樣子,就知道一定是出了什麼事情,急忙問:“怎麼了?出什麼事了?”
鄭平的眼淚刷地就流了出來,哽咽著說:“我母親昨夜去世了。”
這時,程副院長走了進來,聽見了鄭平的話,關心地問:“什麼時候的事?”
鄭平已經是泣不成聲了:“昨夜”
程副院長說:“那你怎麼不早說?”
胡家輝庭長拍了一下鄭平的肩膀說:“你趕緊準備準備,我這就叫車送你去車站。”
程副院長說:“現在就走?不好吧,案子剛審結,判決書還都沒有籤呢!再說,小鄭,我還有個疑問要問問你,剛才旁聽的群眾都在議論,劉大建明明在法庭上對那50萬的事情還進行了狡辯,你們怎麼還認定他認錯態度好並有悔罪表現呢?”
胡家輝庭長沒有理睬程副院長的話,拉上鄭平就往外走。
程副院長站在他們身後,喊道:“小鄭你早點回來,院裡還給你安排有重要任務呢!”
合議庭的另一名法官正好經過這裡,聽見了程副院長的問話,就給他解釋說:“法庭認定劉大建認罪態度好並有悔罪表現,是因為他能如實地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並積極退贓,至於他在法庭上接受調查時對自己行為的性質進行辯解,那不是狡辯,而是《憲法》賦予每一個人的權利,並不能因此影響對他悔罪情節的認定。”
程副院長聽完了那個法官的解釋,說:“這個我懂,關鍵是旁聽的老百姓不懂,他們容易誤會,好像是我們法院對劉大建網開一面了似的。”
那個法官說:“是有這個問題,但我們又不能在法庭上搞普法教育。”
程副院長說:“那你們想辦法跟媒體的記者聯絡一下,讓他們報道的時候把群眾的這個疑問解釋一下。”
那個法官說:“好的副院長!”說著,又很恭敬地看著程副院長說:“您做領導的就是不一樣,站得高,看得遠,把握問題宏觀。”
程副院長說:“我們法院做審判工作不能一審了之,還必須善於利用每一個案件的審判做好宣傳,這樣才能儘可能地取得人民群眾的理解,體現出司法工作的社會意義和社會效果。”
鄭平一共在家裡呆了5天,就又趕回了法院。最高法院辦了一個青年法官培訓班,給了安北區法院一個名額,院裡安排鄭平去參加,他不能遲到了。
培訓班在國家法官學院舉辦,參加培訓的學員來自全國部分基層法院,據說都是各個法院有培養前途的青年法官。給他們授課的教員,有全國著名的法學教授,有立法機關的資深官員,也有一些有著多年審判經驗的高階法官。透過培訓班一段時間的學習,鄭平愈發感到自己面臨的危機,對社會主義司法體制的特點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看來,要成為一名真正合格的人民法官,需要學習的東西真是太多太多了。於是,前一陣子曾經在心底有過萌芽的那個念頭,再一次長了出來。鄭平想,自己是必須邁出這一步了!
學習班結束回到院裡,已經到了年底了。各個庭室都忙著把該結的案子結了,老家在外地的同志也都開始利用業餘的時間去購置年貨了,手頭上沒有案子的同志也可以不用來上班了。鄭平由於剛回家安葬了老母親,所以這個年他不準備回去了,正好利用幾天的假期好好看看書,為下一步的計劃做好充分的準備。
這天,鄭平正坐在宿舍裡搬著英文字典查詢兩個不常用的法律術語,胡家輝庭長打來了電話,要他速到院裡來一趟。他二話沒說,放下手中的事情就打車來到了法院。
胡家輝庭長一看見他就急急地說:“你快到辦公室拿個筆記本,跟我一起去參加審委會,院長他們都等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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