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平等是一種原則,一種信條
有人枉費心機試圖否定或者貶低我剛才對於我們先輩的格言所賦予的哲學意義。他們解釋這個格言所採用的卑劣和骯髒手法在人類進步的敵人身上是屢見不解的。
在他們看來,在世界上豎起這面旗幟的是腐朽和愚昧,而不是道德和天才,那些聽信他們的話的人,即那些卑鄙下流的傢伙,也許會貪婪地撿起這三個缺乏實際意義的詞,因為這三個詞可以使他們生活放縱,並與他們的主人建立一種虛假的平等。最卑賤的感情、慾望和貪財,只會引起人們對這場戰鬥的叫囂而不是對和平的呼聲。因此,法蘭西在舉起這面旗幟的同時會使自己受到玷汙;而且,在經受過這場浩劫和充滿失望的感受之後,除了確信平等是一種幻想外,就幾乎一無所獲了。
另一種雖不如此卑劣、但同樣是庸俗的解釋則認為我們的法律和憲法的起草人對於平等一詞,除了今天已經付諸實。。
現的東西即公民平等、法律面前平等以外,就簡直一無所知。
似乎只要頒佈一個國家的綱領,全體公民就會在某些方面按照法律辦事;某些法律就可以適用於全體公民,人人必須執行。然而,事實上如同民法和刑法不承認階級,不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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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91
每個公民一樣,其結果是,這樣的綱領從現在起就有可能實現,許諾的平等也有可能實現。對這些人的解釋,我們可以回答說,至少他們應該學會政治法律和懂得刑法,如果他們認為只有一小部分掌握制訂法律的公民才能享受平等,那他們簡直是瘋子。
不過也有人不是這樣去理解大革命的公理的。
在這一公理中,不是隻談公民平等,而是談人類平等;另一方面,不是談一個或多或少受到限制的事實,而是談指導這個事實的一種權利。在作為事實的平等和作為原則的平等之間,存在著如孟德斯鳩所說的“天壤之別”。
是的,我要再一次強調,對於這個象徵,我們先輩的理解與上述的理解是不同的。這一象徵中的每一個詞代表一種原則,即一種信條,一道命令。象徵中的平等一詞不是說我。。
們試圖創立一個全體公民人人平等的共和國,而是說平等是一種神聖的法律,一種先於所有法律的法律,一種派生出各種法律的法律。
對於懂得思想的連續性的人來說,這其中有一個不容置疑的論據。他們懂得這些思想首先在某些思想家的著作中形成,後來又怎樣轉為公眾的輿論,並在行動中付諸實現。我要問,在革命公式中,平等一詞是從何而來的?
它來自盧梭。。。
正是盧梭,盧核的書籍,他的學派,把平等獻給了我們的革命。然而,在盧核的著作中,平等幾乎構成了一種完整的學說。盧梭的每一篇著作都建立在人類平等的基礎之上;因為在他看來,公民的平等本身,只是人們自然平等的一種形式和必然結果。因此,正當盧梭精神傳播到人民中間,併為我們定下法律的時候,由全體人民大聲說出的平等這個詞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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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第一部分 現在
為一種原則、一種信條、一種信念、一種信仰、一種宗教。
第 三 章這項原則今天已被公認為司法準則
我要問那些不承認在人類平等中具有某種原則,或者說某種信條和某個戒律的人,為什麼他們認為下面的事實是不好的,是違背公正的,是違反健全的立法呢?比如說,一個父親今天仍象過去羅馬人所做的那樣,對他的兒子還操有生殺之權,或者認為一個主人可以殺害或傷害他的僕人而不受制裁,就象各國過去所做的那樣,或在奴隸制殖民地內還在發生的情形那樣。我要問為什麼他們覺得在歐洲重新建立奴隸制和封建制是極不公道和十分荒謬的,相反,為什麼他們認為最貧窮的公民採取反對最富裕公民的行動值得讚賞呢?
為什麼他們認為不管受害者是誰,也不管罪犯是什麼人,對不法行為和犯罪的刑罰應該一視同仁呢?
這樣,你們的司法原來是與拉西第蒙①人不公正地傷害和殘殺伊洛特人的司法有區別的,同時也是與羅馬人不公正地傷害和殘殺他們的奴隸的司法有區別的,也是與中世紀的貴族不公正地傷害和殘殺他們的家奴有區別的。你們不再根據傷害者和受害人的身分去定罪。如果今天一位王子殺害了
①拉西第蒙是斯巴達的又一種名稱,地處今日希臘伯羅奔尼撒半島的南部,是地中海、愛奧尼亞海、愛琴海海上交通的樞紐和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