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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的熊德明自然做夢也沒想到,就在她向總理說實話後,6個小時之內她就拿到了被欠的工錢。同時她一個識字不多的農婦不但成為上百家新聞媒體追捧的物件,而且很快在12月29日晚上,出現在2003CCTV中國經濟年度人物評選頒獎典禮上,榮獲“中國經濟年度人物”年度社會公益獎。
熊德明一句“實話”所引起的一系列良性反應是誰也沒有想到的,首先直接促使拖欠熊德明家工資的那家建築公司被雲陽縣勒令兌付了所欠十名民工的工資;然後是雲陽龍泉村100多民工,在當地政府的幫助下,追回了拖欠的17萬元工錢;重慶市啟動農民工的“百日維權”行動,在全市範圍內清理拖欠行為;接著,北京市政府部門宣佈:對那些惡意拖欠或剋扣民工工資的外地勞務企業,將對其實行一票否決制,並清除出北京建築市場;江蘇、廣東、湖北等省也相繼出臺政策維護民工權益。隨後全國各地展開了轟轟烈烈的為民工“追薪”行動,全國範圍出現了場前所未有的“清欠風暴”。9000多萬進城務工人員中的工資拖欠問題,一下成為全國人民的焦點。
2003年11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提出3年內基本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
2003年11月24日,針對一些單位和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比較普遍的情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勞動保障部門將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重點遏制發生新的工資拖欠,嚴厲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2004年春節過後,北京開始啟動“民工安心工程”。已先後出臺了《關於加強建設工程價款支付監督管理的若干規定》和《關於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通知》等檔案,編制了《2003年至2005年工程款清理工作計劃》。而新近頒佈的北京市政府制定的新規章——《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早已於在年初一正式實施,以後民工追討工資更加有法可依。
據2004年4月16日北京有關媒體報道稱:北京市將在今年6月底前取消“包工頭”,民工將統一由勞務公司管理,所有民工都要和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甚至所有民工的個人“簡易檔案”都要上網公佈。據悉,針對勞務管理人員的大型政策法規培訓,這在該市還是第一次。
2004年初,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發表講話,要求全國各地制定清欠計劃,建立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
2004年4月1日起,建設部新規定:民工工資支付要寫進工程分包合同,對於接受轉包、違法分包和用他人名義承攬工程的,將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從而使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又多了一道防線。
2004年1月7日,建設部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8部門,公佈了“14條意見”,從清理政府投資工程入手,將對解決拖欠工程款不力的地區採取限制措施;8部門還將聯合為農民工討工錢,並建立起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2004年5月11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一季度新聞釋出會上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3月25日止,在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會同建設部等部門共同發起的全國性“清欠風暴”中,共幫助農民工追回2003年和歷年被拖欠的工資253.8億元,佔拖欠工資總額的79.1%。
我們期待著,隨著政府部門一系列化陽光政策的實施,以後的民工不必再遭受欠薪而痛苦了。
民工以跳樓等極端方式索要工資的現象偶有發生,這說明民工的組織力量太弱。如果我們有行之有效的一系列制度來保護他們的利益,他們會被迫在工地塔吊上為追討工錢而以生命相威脅嗎
2004年4月26日,西安市9名討工資未果的民工爬上七樓頂欲“跳樓”,後被警方勸說解救,並受到警告處理。隨後,西安公安局發出了《關於妥善處置以攀爬設施的主法擾亂公共秩序行為的通知》,要求從即日起務必嚴肅處理攀公共設施“揚言自殺,要挾他人”的擾亂公共秩序行為。此舉一出,社會各界反響強烈:有人認為民工“跳樓秀”有百害而無一利,有人認為這實際上是一種鬧劇,但更多是對此不解,正如青年作家餘傑所說“什麼叫‘民工跳樓秀’?當一個人把他的生命作為最後的談判籌碼來尋求正義和權利的時候,難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