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1 / 4)

小說:臥底記者 作者:津股巡覽

安局,叫他幹不成公安;他在派出所一天,我們就不得安寧,只有想方設法把他的槍給下了,我們才好對付他”面對黑惡分子的狂妄,曹多次找局長馬文華等人,要求懲辦黑社會犯罪分子;但對方置之不理;他又找縣委、縣政府、縣政法委的領導反映情況,向省市有關部門投信反映,但也是毫無結果。

2004年春節期間,曹成軍在京城對我哭訴了其驚心動魄的進京上訪過程:

2001年11月13日夜,幾名黑惡分子又到我家騷擾,我多次報警未果。對於黑幫,我從來沒有膽怯過,但現在,黑白勾結在一起,不由令我害怕了。我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呀!出於自身安全考慮,我被逼攜槍並帶兩發子彈進京上訪。幾名黑幫成員一路上用轎車追趕碰撞我所乘坐的三輪車,還用土槍在後面射擊,幸被我拼命逃脫。

第二天晚上8點40分,我好不容易逃到北京。下車後,我立即乘計程車到公安部按有關規定存槍,並出示了我的警官證、持槍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登記時,我如實告知,我來京上訪,主要揭露灌雲縣公安局主要領導班子的違法亂紀黑幕。

接到我的投訴後,部領導非常重視,當即派專人聽取了我反映的情況。由於我攜槍進京上訪,這在全國人民警察中是史無前例的。因此公安部領導馬上與江蘇省公安廳、連雲港公安局和灌雲縣公安局取得了聯絡,責令有關人員迅速查清問題,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公安部。同時,有關領導安慰我,叫我先回去安心上班,做好本職工作。

可是,我做夢也沒想到,回到灌雲的當天夜裡,就被局領導非法拘禁長達4小時,在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他們就強行扣留了我的所有證件,對我進行審查,並對我拳打腳踢,強行奪走了部分上訪材料。

第三天,即11月19日下午,局長和政委宣佈我停職檢查,令我交出所有上訪材料等候處理。隨後,伊山派出所宣佈停止我的工作。12月24日局黨委宣佈對我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12月30日,灌雲縣人民政府也以“曹成軍擅自攜槍進京上訪,被帶回後,至今未回工作單位上班,連續曠工長達28天”為由辭退我公務員的職務。

被帶回單位的曹不但被非法拘禁,而且遭受到多人毆打,同時,局領導根本不讓他再回去上班,派專人對他的一舉一動進行監視,威脅他馬上交出所有上訪材料,並就地銷燬,被他拒絕。因為曹成軍的斗膽持槍進京上訪,灌雲縣有關部門在短短的6天時間內就快速地對他進行了報復。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對於所謂的“處理”決定,從沒有任何領導找過曹談一次話,作過一個字的記錄!

作為一名戰鬥在一線近三十年的打黑警官,曹成軍耳聞目睹了無數起觸目驚心的刑事案件,大都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而且絕大多數都有案卷可查。

然而,公安區域性分領導沆瀣一氣,他們拉幫結派,在執法中大搞權錢交易,以言代法,以罰代法,導致灌雲縣社會治安十分混亂。僅2001年,縣城內發生刑事案件327起,治安案件1164起,繳獲各種槍支181支及一批爆炸物,繳獲各種鬥毆兇器上千件。

第十二章 我與灌雲治安教導員的較量打黑警察攜槍進京上訪(3)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該縣十幾名幹警犯罪判刑後,繼續進入公安隊伍!如李某某、王某某等。刑警不搞偵查破案忙抓賭,審查辦案急於求成,刑訊逼供致死4人,開槍打傷多人。

對於這個蘇北小縣城的情況,我們幾個記者是有著親身體會的。2003年7月,我們無論走到哪裡,總有一群老百姓圍住,遞上揭露、控告縣公安局的材料。回到北京後,我們又收到一大批群眾的來信。老百姓無助的眼神和飽含血淚的材料,讓我感到異常的沉重。“我如果沒有冤屈,如果還能夠生存下去,我會告狀嗎?”一位70歲的老人曾跪在記者面前這樣控訴。

也就是那幾天,76歲的老共產黨員、老八路方成珠見到記者就跪地而泣。原來,其子方懷標於2001年2月14日下午被人用剪刀將右眼戳破,造成右眼失明,經法醫鑑定為重傷。但公安局並未對兇手進行抓捕,倒是兇手“自動投案”,隨後又被取保候審至今仍舊逍遙法外。儘管老人四處上訪,有關領導也多次作過批示,但公安局對此還是置之不理。

2004年初,《中國房地產報》主任記者董懷武來此採訪該縣有關部門藉口修建新村路,官商相通,強制拆遷,採用不連片、間斷拆遷,只讓官府及有錢財人家建房,卻禁止平民百姓建房等一系列違法亂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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