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的步伐。其實,我對這一切不感興趣。時尚像長了翅膀一般,總在現實面前飛翔著。但它的翅膀又好像是紙做的,禁不得風吹雨淋,時尚的東西往往是一陣風,刮過就算了。然後再刮來一陣風,風涼一段日子,又過去了,如此不斷地迴圈往復、往復迴圈,讓你覺得時尚總在那兒畫圓圈,畫得歪歪扭扭的,不規則的,但卻是常畫常新,追隨時尚者換了一茬又一茬,大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長江後浪推前浪”之勢。
說實在的,我對時尚的概念是模糊的,不清的。時尚的東西發生在我身上印象最深的是皮包。早在十多年前,我去開一個會,手裡拎了一隻比較“勞保”的皮包,旁人見了,嫌它土了,說應該換一隻。我覺得它挺好的,並不覺得它有多土,仍舊使用著。有一次,我的一個好朋友實在看不下去,替我去買了一隻皮包,三十元一隻,在當時來講,這樣的價格算高的,因為那時的薪水還未增加。我想拒絕接受,但朋友好意又不能辜負,只得愧而受之,但一直放在家裡沒有拿出來用。一半是珍藏的意思,一半也想等手頭的這隻包不能再用了,再去用新的包,也許這是我插隊落戶時養成的習慣,回到上海後,一直改變不了。我是個不太懂得奢侈的人。前段時間,我把好幾年前,朋友送給我的那隻包拿出來使用,自己覺得還不錯的,誰知到了公共場合,沒有一個人說好的,都說過時了,拿著它有失身份。說它與時尚的皮包相比,有天壤之別!
時尚的皮包怎能去比呢!我倒是看到過許多年輕人甚至中年人,都背一隻方方正正、寬寬大大的皮包,單肩掛著的,像女人背皮包一樣揹著,當初看到時,覺得很彆扭,這種包男人揹著,總覺得與女人揹包的姿勢太接近。不過,時間一長,背的人一多,也就見怪不怪了,我若在怪,別人會說我背時、落後了。我也就裝作很時尚的樣子說:“嗯,這種包背起來,很有個性的。”如若要叫我去背這樣的包,我是肯定不會的。
有一次出訪到香港,見一位同行的女士揹著一隻非常別緻的皮包,由衷地讚歎道:你這隻包非常漂亮。她問我:“你猜猜看,這隻包多少價鈿?”我脫口而出:“大概百來元錢吧。”她笑了起來,說:“要四千港幣呢!”我聽了倒是有些吃驚,這樣的包好是好看,怎麼會貴到這種地步。轉而一想:貴,總歸有它的道理在的。只要質量上乘,貴一點也值。最怕的是:樣子好看,質量經不住考驗,那就慘了!
我現在用的那隻包,有些價格的,皮質與手感都好,外人看了也都說好的,但我覺得它不實用,沒多少東西好放。我想要的包,最好是大一些的,可以放一些書或檔案或雜誌報紙之類的東西,可我手頭的這隻包,只能放一隻錢夾、一隻手機、一隻商務通,最多還可以加一本小筆記本,除此而外便放不下任何東西了。
有戲劇效果的是:我拿著這隻包時,朋友們都說我時尚起來了,講究起來了。
其實,時尚離我很遠,而且時尚對我來說並不實用。時尚的東西有時候會讓人覺著美,美在哪裡?美在它的不切實際和不甚實用。比方說,T形舞臺上模特小姐穿的服裝看上去很美的,如若在生活中穿起來,就讓人覺得難受;又譬如前一陣子流行的唐裝很時尚了一陣,不分男女老幼,呼啦啦都穿上了唐裝,看起來似乎有些美的,但時間一長,問題出來了:不便洗滌。據說一般的燙洗店是吃不消洗的。故而沒多少時間,街頭巷尾就不大看得到人們穿唐裝了。
時尚,是幻美的。你要把它當作一個夢,它才會有價值。如若要把時尚當作現實生活中的一個真實場景,那麼,有時候會顯得十分尷尬。有一則笑話:說有個男士愛上一個女孩子。人家問他愛女孩子什麼?男士說:她的單眼皮非常特別,比林憶蓮的單眼皮還要好看。可女孩子覺得:自己什麼都不錯,就是一雙單眼皮太難看了,就自說自話去趕了個時尚,去做了雙眼皮手術。手術做得很成功,看上去確實比原來的單眼皮要漂亮多了。但她的男友提出要跟她分手。原因非常簡單:她把自己的�美——�即讓他覺得最滿意的地方給破壞了。
是呀,割眼皮也是一種時尚,這種時尚的流行時間還算是長的,一風行便是好多年,至今仍有人樂此不疲。與此相類似的時尚還有整容、改裝、隆胸、抽脂等等。想想都可怕,人們在追求時尚的時候,實際上是在丟棄原有的美好與本真。人們心甘情願地讓時尚把自己放逐出去,而讓所謂的時尚滲透到自己的生活中來,弄得本末倒置,本源不分。
時尚如風(2)
時尚如風,亦如夢。時尚的步子永遠匆匆太匆匆。追求時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