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3 / 4)

小說:臺灣通史 作者:冬戀

,衣旗軍器由官給發。每旬逢五,操練一次。無事之時,仍準出漁,有事則分哨守戰,以與陸團策應。如有勾通外寇,洩露軍情,潛為引港者,殺無赦。當是時,巡撫劉銘傳駐臺北,亦辦團練,奏簡林維源為團練大臣,各府廳縣設總局,以名望紳士理之。下設分局,各鄉置團,劃為一段,以衛鄉里,嚴守望,詰盜賊,其制甚善。

乙未之役,臺灣自主,以進士邱逢甲為團練使,統率義軍,並辦漁團。一時蒼頭特起,執戈制梃,效命軍前,悍然而不顧死者比比也。然而蒼葛雖呼,魯陽莫返,則亦無可如何而已。古者兵民為一,存亡與共,其民皆國之兵也,故能有勇知方。自募兵起,而兵民分矣。兵民分,而其兵為朝廷之兵,藩鎮之兵,悍將之兵。養其爪牙,以肆禽獵,而國之威稜乃不振。夫欲振威稜,當用民兵,遠師三代,近法歐洲,而後可以爭雄於天下。

第五部分軍備志(21)

師 船

臺灣,海國也,戰史之策,不在於陸而在於水,故治臺者多重海防。

昔者荷蘭以夾板之威,跋浪滄溟,稱雄東澥。鄭氏繼之,亦設水師之鎮,駕乘風之船,狎侮波濤,若履平地,使清人不敢南顧者,則以重洋之險,未可投鞭斷流也。芝龍素習海,開府安平,舳艫直通臥內,凡海舶出洋者,不得鄭氏令旗,不能往來,每舶例入二千金,以此富敵國。延平入臺之後,亦時造鉅艦,販運東南洋而攬其利。使鄭氏不亡,整軍經武,則已為海軍之強國矣,而至於亡者,天也。

清人得臺,分汛水陸,安平水師副將統兵三營,有戰船五十四隻,澎湖水師副將統兵二營,有戰船三十三隻。其後添設淡水營水師都司,統兵五百,有戰船二隻,所以防備沿海也。臺、澎各營之船,例由通省廳員分派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歸內地州縣,其尚可修整而不堪駕駛者,州縣派員,辦運工料,赴臺興修。迨按糧議派,臺屬三縣始亦分修數只,此非厚庇臺屬也,蓋以內地各廠員多力分,工料俱便,不煩運載,可以剋期報竣也。

先是,康熙十三年,部定各省戰船,三年小修,五年大修。二十九年,奏準沿海戰船新造之後,三年小修,又後三年大修。又後三年尚堪駛用者,仍令大修,否則奏明折造,改為內河之船。既又奏準各省戰船至應改修之年,以文到之日為始,限一月領船,又一月估價報部。覆準之後,應以部文到日為始,大修限三月,小修兩月,如逾限者照例議處。後又奏準福建戰船勻派通省道府監修,臺、澎九十二隻,應由臺灣道府各十八隻,餘仍歸派內地。於是道府始設船廠,採伐內山樟木,以為材料。未幾仍歸內地。四十四年,復歸臺屬。而府修倍道,飭與福州府分修,議於部價津貼運費外,每船捐貼百五十圓,繳交鹽糧廳代辦其半,道、鎮、協、營、廳、縣共襄厥事。嗣又專歸府辦,而道廠廢矣。雍正三年,兩江總督查弼納奏請設立總廠於通達江湖之處,飭派道員監督,領銀修造,復派副將或參將一員公同監視,務節浮費。部價不敷銀兩,歷來州縣協貼,仍應照舊。詔可。福建總督亦奏言:“臺、澎戰船,請於臺灣設廠,委令道協督造。”於是各船盡歸臺廠,而道協之責任獨重矣。七年秋九月,總督高其倬奏改福建分設福、漳、臺三廠。攤造戰船,而福廠由鹽驛、興泉二道承修海壇等營一百三十三隻,漳廠由汀漳道承修水師提標等營一百零一隻,臺廠由臺灣道承修臺協等營九十八隻。其後增設泉廠,由興泉道辦之,而福廠僅命鹽驛道。

乾隆元年,總督郝玉麟奏言:“福建戰船,福廠承修七十六隻,泉廠五十三隻,漳廠九十九隻,臺廠九十六隻。而臺廠遠阻重洋,難以勻派。顧臺灣自設廠以來,開辦料館,沿山樟樹概歸官有。南之琅,北之淡水,均委匠首。而匠首以伐木之外,私攬熬腦,而贏其利。然臺廠自數十年來,津貼較少,工料日騰,修造戰船,屆期難竣,或至脆弱,不堪駕駛,歷任擱置,賠累為難,是有修船之名,而無用船之實。”及徐宗幹任巡道,稟請變通船政,其書曰:“昔劉晏曰:成大計者不惜小費,置船場執事者,當先使之私用無窘,則官物堅完矣,誠古今之通論也。曩者臺地船工,道府有餘項,價寬則易完;舟師有口糧,物固則不腐,是以一船得一船之實用也。查船廠所需料物,有購自內地者,若松杉,若鐵,若油,若棕之類,皆由廈口商船配帶交廠,例不許民間私售;廠用有餘,則發商匠領賣,而交價浮於原值。舊船椗柁等料,亦有廠戶承領繳價,以津貼工料例價之不敷,如有延欠同存料,並於交案作抵,此官私之皆有利益也。乃日久而利之所在,弊即生焉。今移交冊內,孔、劉、鄧、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kanshuwo.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