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福的繼承人(除了排除了阿道夫的備選資格外):從此之後,安瑟爾姆、梅耶·卡爾、威廉·卡爾都在競爭法蘭克福銀行的這個職位。(同時,也給阿爾方索和古斯塔夫提供了競爭巴黎公司位置的機會。)當詹姆斯的幾個兄弟在1855年辭世後,新的公司結構才最終塵埃落定(參見表1…1)。儘管薩洛蒙在遺囑中做了明確的規定,但是他在集體資本中的所有股份還是轉給了安瑟爾姆(這是詹姆斯在代表他的妻子提出異議的時候顯得不是很堅決所產生的結果,而對於詹姆斯為什麼這樣做的原因不詳)。卡爾的股份在減掉給女兒夏洛特的1/7後,在他的兒子間平分。最後的決定是,阿姆斯洛的股份按下面這種方案進行了分配:詹姆斯和安瑟爾姆每人得到1/4,內森的幾個兒子和卡爾的幾個兒子也各得1/4。所有這些變故的最後結果就是,安瑟爾姆、詹姆斯與英國出生的合夥人之間的實力基本均衡,而卡爾幾個兒子的影響力大大削弱。在決定將阿道夫派去負責那不勒斯公司的業務,而將法蘭克福留給梅耶·卡爾和他那對宗教十分虔誠的兄弟威廉後,他們的影響力被進一步削弱了。
這就是在現實中所達成的妥協。在1852年之後,詹姆斯準備提出一項與他的侄子們的想法相差更大的史無前例的改革,但新的董事會不再聽候詹姆斯的指令——這可以很容易地從他給倫敦的信在1848年後篇幅大幅縮水的情況中推斷出來。他在給納特的信件中出現“又及”內容的情況越來越多,而且在他對業務的建議中,最後常以這樣的話語結尾——就好像是在提醒自己和他們之間不再有主次之分:“親愛的侄子,你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吧。”這毫無疑問極大地滿足了列昂內爾的虛榮心。1852年的妥協意味著1848年以前那種業已存在於5個公司之間的合作體系得以恢復,只是做了適度的分權。巴黎和倫敦公司的資產負債表表明相互間的依存度確實比19世紀20年代的時候要小一些,但總體來說還是非常大。例如,巴黎公司在1851年12月資產中的17�4%是其他的羅斯柴爾德公司欠它的錢,而其中主要又是倫敦所欠。
表1…1合併後羅斯柴爾德資本中的個人佔股情況,1852年和1855年
1852年
英鎊
英鎊
百分比(%)
1855年
英鎊
英鎊
百分比(%)
列昂內爾
安東尼
納特
梅耶
464770�75
464770�75
464770�75
464770�75
1859083�00
20�05
列昂內爾
安東尼
納特
梅耶
685536�86
685536�86
685536�86
685536�86
2742147�44
25�8
阿姆斯洛
薩洛蒙
詹姆斯
卡爾
1859083�00
1859083�00
1847083�00
1847083�00
20�05
20�05
19�92
19�92
安瑟爾姆
詹姆斯
梅耶·卡爾
阿道夫
威廉·卡爾
805540�66
805540�66
805540�66
2742147�44
2727987�43
2416621�99
25�8
25�67
22�74
合計
9271415�00
100
10628904�28
100
說明:1855年的資料根據那不勒斯和倫敦的資料(沒有法蘭克福、維也納和巴黎公司的文字資料)進行估算。在1852和1855年間,那不勒斯公司的資本增長了13�5%,倫敦公司增長了22�8%;我在表中採用了這兩個資料的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