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公司內部改革,只有改革了,各方利益均衡了,才能使公司真正運轉起來。
仙女公司的重要部科負責人們顯然也認識到了這個問題,認為不改革將會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於是,聯名向老總提出了改革的建議。經過緊急商討,仙女公司最終將公司的規章制度細化和明確化,並把不適應的制度改換或者刪除。經過這次改革,將仙女公司的科部進行了調整,並對具體工作和人員流動進行了規定。
部門的調整如下:外聯科升為部,李偉森為部長兼公司的最高對外發言人,原科長王國利任副部長,其他工作人員職位不變;另一方面,外聯部增加律師處,新聘請陽光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的法律顧問。諮詢科升為部,科長蔣雲龍擔任諮詢部的部長。為了加強公司自身的財務建設和增大對合作公司的財務監督,公司財務部和遠東會計師事務所建立了合作關係,聘請對方擔任公司的財務顧問。
除了對公司的部門進行調整,公司還決定實行崗位人員輪換制度,員工崗位更換由人事部統一管理,各部科人員原則上均可以輪換工作。具體為:諮詢部、策劃部幹事可以直接進入外勤科,作為公司的外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