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姊窮妹愛團結,
團結起來當紅軍,
當到紅軍殺敵人!
注'35:“埃”沒有。“項起做”,繼續做。“暗婧女子”,再漂亮女子。“樣得老”,怎樣得老。“暗好學堂”,再好學堂。“割也就”,剛割完。“做賊頭”,很惡之意,如賊頭一樣惡。“袋子一大捆”,用去收租的。“過街溜”,洋傘。“嗎個都唔問”,什麼都不問。“放出下馬頭”,打官腔。“稅戶頭”,大地主。“阿嗬”,沒有了之意。“愛同心”,要同心。
4。批田
尋烏地主把田批與農民通通要寫“賃字”,沒有不寫的。五年一小批,七年一大批,是全縣普通的賃期。這是東佃間的“規矩”,也就是不成文的法律。只有那種惡地主才敢藉故破壞這種法律,三四年或七八年調換佃戶。賃字上面寫明的是:
(一)田眼,寫明田的所在及界址。
(二)租額,寫明見面分割制還是量租制。
(三)租的質量,寫明要“過風精燥”,不得少欠升斗,如違轉批別人。
(四)田信,寫明每年或每兩年交一隻雞公。這種賃字,哪怕少到三擔谷田都要寫一張。因為若不寫賃字,一則怕農民不照額交租,打起官司來無憑據,二則怕年深日久農民吞沒地主的田地。賃字只農民寫交地主,地主不寫交農民。
下面是賃字的一個例:
“立賃耕字人鄺世明,今來賃到凌賤貴兄手內禾田一處,土名鐵寮壩,禾田一大丘,計租六桶。當日三面言定,每年合納租谷六桶,限至秋冬二次,早六番四,送至家中,過風精燥,交量明白,不得缺少。如有缺少,任田主另批別佃,不敢生端異說。恐口無憑,立賃字為照。
每年信雞一隻。
見人羅長盛
代筆謝雨霖民國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立賃耕字人鄺世明”
5。批頭、田信、田東飯
批頭分“批頭錢”、“批頭雞公”二者。批頭錢,每石租普通單批(五年一批叫單批)一毛,雙批(十年一批叫雙批)二毛,也有三毛的如篁鄉等處,均批田時交清。批頭雞公不論批田多少總是一隻,也是批田時交。單批轉到雙批,即五年轉到十年,批頭錢、批頭雞公一樣照交。南半縣雙批多,如篁鄉、雙橋兩區完全沒有單批,就是一份田耕幾十年的現在也還有,只很少。地主將田批出去後不久賣了與別人時,退還批頭錢一部分與農民。北半縣單批多,地主賣田時不退批頭錢。
田信雞每年一隻,賃字上寫明是“雞公”,因為雞公(閹雞)比雞婆較大,但農民還是送雞婆的多。賃字上雖說了每年一隻,但農民往往兩年才送一隻。送的時候在冬收後或過年時節。不見送來時,地主常常自己去催。“田信雞公送了來啊!”“唔曾畜到。先生!等我後圩買到來。”或者說:“毛啊,先生!今年子總要免下子。”
雙橋區有田東飯,每年請地主吃一次。別區很少。
6。谷納、錢納
送租,全縣說來百分之八十送穀子,百分之二十折錢。公堂、神會、廟宇、橋會的租,約有一半是交錢的,因為公堂、神會等佃農亦多半有份,因此佃農常常要照當時市價折錢送去,而把穀子留下備自己食用。這種人多半是兼做小生意的或有豬雞出賣的,才能得到錢。那些豪紳把持的公堂、神會,為了有利他們的侵蝕(候谷價高時錢賣得多),便強迫農民交谷上倉,農民亦無可奈何。同一理由,地主田租總是交谷而不準農民交錢,只有離田莊很遠的地主才有准許折錢的。
7。鐵租、非鐵租
非鐵租佔全縣百分之八十,水旱天災,面議減少,但每石租只減少一斗到二斗。遇大災害收成大減時,請了地主來看過了,有谷(“有”,當地音胖,有谷,無米之谷)也要分一點去。鐵租是在賃字上載明“半荒無減”,在全縣佔百分之二十。但實際上農民實行得少,仍然是請了地主看過,精有照分(精谷就是好谷)。
8。“要衫褲著去撈”
許多的農民把租交過,把債還清,就沒有飯吃了。地主們收了那些租不肯出賣。過年了,農民急於得點穀子,地主把谷放出一部分,但不是賣而是借。因為借谷的利息是半年加五(早前的利率是“錢加三谷加四”,近來谷息加四的少了,大多數都是加五),比賣的味道更多。地主賣谷是要到四五月間青黃不接時候,那時價錢抬得更高,但他還要三歪四擺。
農民走到地主家裡向地主道:“先生,食了朝?”
地主:“唔,系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