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毛為止。米果、水果、柴火、竹木器等附近鄉下挑到圩場零碎髮賣而非遠途過往的東西,不收稅。反過來說,一切遠途過往的東西都要收稅。南半縣留車、牛鬥光等處群眾鬥爭發展,便無法設局收稅。三個分局每月數額二千元以上,吉潭過去有一個月收過二千多元,北門外過去有一個月收過八百多元,盤古隘過去無局,謝嘉猷最近才設立。名字叫做“護商捐”,實則商民恨得要死。
5。牛捐
縣城一處,每年一千七百多元,無局,由三四個股東承包,一人出面辦理。四年來都是新尋派何子貞的老子何學才出麵包辦。一千七百多元捐額,實際則收二千三四百元,也是一筆地方捐,歸財政局管理支配。
6。賭博捐
名字叫做“公益捐”,包括賭攤與花會,亦屬地方經費,由財政局派徵收員(何子韶做過兩年)管理徵收。縣城一處每月收一千一百元,盛時每月收過一千八百餘元。全縣各圩同樣要抽。前年每月全縣收過三千多元,那時有劉士毅'39派了一排人來縣經辦,名曰“防務捐”,每月提去二千元。贛南各縣都是如此。後贛南旅省同鄉會向省政府告了劉士毅,他不得不撤銷,但地方豪紳繼續徵收如故。這是地方豪紳與劉士毅鬥爭的一幕小史,許多縣都有這種鬥爭。
7。財政局總收入
財政局的收入是牛捐(年一千七百多元)、護商捐(年二萬四千元)、考棚租(二千元左右)、賓興租(以谷折錢計三千元左右)、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