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萬餘言,厚五百六十餘頁之鉅著。全書每見大陸上新發現之史料,徵引詳博,足見功力。然一字不遺細讀之,則知作者筆法仍不脫「竊國」(陳伯達)、「盜國」(黃毅)之舊調。在比較傳記學上著力甚微。青燈獨坐,筆者戲以鉛筆,把百十條作者評袁之辭上「袁世凱」三字劃掉,改以「蔣介石」或「毛澤東」三字補入之,再重讀全文,竟發現也切貼入微,天衣無縫。啞然失笑之餘,也恍然有悟——原來在近代中國「政治轉型史」中,我們的搞獨裁的民族領袖們,原是一母所生,有其「通性」。這在現代社會學上,便叫做「次文化」(subculture)了。——讀者士女,你我升斗小民,如果忽然黃粱一夢,做起了主席、總統或大元帥來,恐怕也要依樣畫葫蘆——這在近代中國政治轉型過程中也是一種「客觀實在」(且用個「辯證法」的名詞)。形勢比人強,任何人鑽入那個形勢,都逃不掉那種臉譜!歷史家如厚責於袁、蔣、毛三公,那就在「歷史學轉型」中開倒車,把現代歷史科學,又領回司馬溫公的「臣光曰」的老套路中去了。
沒有警察的警察國家
讀者如不憚煩,讓我隨手(真的是「隨手」一翻)抄一段侯宜傑教授評袁之辭。我把袁世凱三字用×××代之。讀者可用袁、蔣、毛三公大名補入而重讀之。自己再「臣光曰」一下,就知道了。原文如下:
在×××的封建法西斯統治之下,人身自由毫無保障。在北京,有權逮捕人的機關有十餘處,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京畿軍政執法處、京師警察廳和北京警備司令部。偵探密佈,軍警四出,人人自危,稍一不慎,即罹逮捕殺頭的慘禍。在「二次革命」期間,×××更是百倍千倍的兇狠,對反對者恣意殺戮,整個北京一片白色恐怖,暗無天日。議員伍漢持、徐秀鈞,工黨領袖徐企文皆被處以極刑。一般人慘遭殺害者不計其數。(見上引《袁世凱全傳》,頁三三六~三三七)
這一段極其精彩動人的有關獨裁者「次文化」的描述,對袁似稍嫌過分——非袁較蔣、毛仁慈也。是他的老特務東廠、錦衣衛、血滴子那一套,不夠現代化也(搞秘密警察也有其「轉型」的過程)。
這一段對蔣,尤其是對毛,則頗嫌不足。蓋蔣所搞的還是以德、意、俄、日為師那種老式的「警察國家」(police state);毛所搞的則是兼東西之長,已臻化境的「沒有警察的警察國家」(a police state without poloice)。這一老套路,我國自文武周公時代即已有之,所謂「使民戰慄」也。至始皇帝搞焚書、坑儒,偶語棄市。而登峰造極。其後漢唐酷吏亦間有發明。——毛公所搞的則是冶希特勒、斯大林和秦始皇於一爐的,時人(包括侯宜傑教授)所說的「封建法西斯統治」。——用這套後文革名詞,袁世凱還不大夠資格。
我們中國人學習西方「共和政體」何以走上這條絕路呢?小可曲不離口,講了三十多年的「轉型論(病)」,和黑格爾、馬克思師徒的「辯證法」,均可從不同角度加以解釋。司馬光的「臣光曰的歷史哲學」也可解釋一部分——從行為科學的觀點,回看司馬光的「才德論」,也有他的獨到之處也;畢竟是中國人說中國事嘛!至於辯證邏輯那一套 ,原是從純白種文明的經驗中發展出來的,套上東方文明,就死角太多了;「西方」的人權論,也跳不開這個框框——有暇當以歷史史實印證之,以就教於高明。歷史哲學若不以歷史事實加以說明,就是「空談」了。
要做偽君子,莫做真小人
再具體的回溯一下。在清末民初的政治轉型運動中,轉來轉去沒個出路。到頭來大家都要搞「寡頭政治」,搞個人獨裁。此非袁、蔣、毛三公如此;中山亦不能免也。睹此,我們就可想象出問題之嚴重,不是司馬光的單純「才德論」所可規範了。
寡頭政治的最高形式便是做皇帝。事實上,在孫、袁、蔣、毛四人之中,大家的最後志願都是搞個人獨裁的最高形式(皇帝)。而在此項追求之中,反以袁為最「低調」(Iow profile)。他口口聲聲只想做個「君主立憲」制下的洪憲皇帝,那就於願已足了。洪憲者,洪(宏)揚憲法也。
可是毛澤東的幹法,豈是洪憲而已哉?他造憲毀憲。把個依憲法產生的國家元首(劉少奇)殺掉不算;再把個依「黨憲」產生的接班黨魁(林彪)也趕盡殺絕。最後還要把個潑辣荒淫的老婆(江青)培植成「秦二世」。這算啥名堂呢?
老蔣總統當年為爭取革命,趕走汪精衛,關起胡漢民。把個監察委員派作執行委員會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