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正義,拒腐蝕永不沾,民間皆曰曾青天。此人上個月審過一個案子:有個杭州茶商籤合同時把數字搞錯了,上好的龍井只賣8塊多1斤,開庭時曾某人秦鏡高懸,洞燭其奸,一口咬定這合同“顯失公平”:“上好的龍井茶,八塊多一斤,這不是扯蛋嗎?親爹我也不能認啊!”我心裡狂笑,回頭看看佳佳,她也在悄悄撇嘴。
曾小明顯然喝多了,講了一個鐘頭,突然搖身一變,成了佳佳的人生導師,說她應該保守一些,文靜一些,“善解人意而不流於阿諛,溫柔體貼而不流於媚俗,知書達禮而不流於”估計這廝是起了納妾的心,話還沒完,佳佳翻臉了,說我是不夠文靜,不夠保守,跟你有什麼關係?你們拿我當什麼?不就是妓女嗎?跟妓女講道德,你無不無恥?曾小明一下呆住了,看著她咬牙切齒地起身,嘴裡不依不饒地數落著:“裝他媽什麼正經?你,還有你,你們誰沒上過我?穿上衣服像個人似的,脫了褲子,看看你們那點德性!”
我們面面相覷,同時把臉轉向窗外,夜深了,城市裡燈火明滅,一些人漸行漸遠,一些人嘻笑而來。根據官方報道,今年又是豐收年。
(七)
在中國大陸的刑法體系中,性犯罪是最令人不齒的惡行,判得也最重。強姦罪在瑞典的最高刑期只有6年,義大利10年,日本15年,中國則是死刑。因為小腦袋丟了大腦袋,這事不太划算,經濟學中稱為負效應,法學上有個名詞叫“罰不當罪”。以我個人愚見,殺頭確實過分了,割掉作案工具倒可以商量,中世紀的歐洲就有這樣的法律:哪個部位犯罪就割哪個部位,偷東西剁手,強姦就割雞巴,倒也簡單明快,直指人心。
潘志明終於離婚了。這人結婚10年,分居了8年,我們都笑稱他老婆打了一場真正的抗日戰爭。8年間他老婆兩次提起訴訟,全是潘志明所在的河口法院受理,兩次全都敗訴。潘志明家事不順,事業上也不如意,混了十幾年還是個審判員,到現在還騎腳踏車上班。他上學時挺機靈的,又當學生幹部又拿獎學金,十分風光。畢業後也不知怎麼了,混得一天不如一天,幹活最多,好處沒份,這人一不吃請,二不收禮,一副“出淤泥而不染”的清高架勢,惹得人人討厭,領導看他不順眼,同事也跟著打落水狗,沒事就找他的碴兒。2002年我在他手上辦過一個案子,請了幾次都不出來,最後往他家送了4條中華、兩瓶五糧液,他死都不肯收,硬逼著我提回去,我丟下東西撒腿就跑,心想這下你總肯收了吧。剛跑到樓下,只聽樓頂一聲大喝,一個黑乎乎的東西從天而降,哐啷一聲砸在地上,滿院都是五糧液的香氣。我大為光火,提著那袋殘酒爛煙找他理論,潘志明連門都不開,說少來這一套,該你勝訴,自然會讓你勝訴,不該你勝訴,送東西也沒用,趕緊走!我氣哼哼地下樓,過了兩個月,判決下來,他倒沒食言,果然是我勝訴,不過心裡還是疙疙瘩瘩的,心想哪有這樣的法官,跟他媽木頭似的,怪不得他老婆要跟他離婚。
他老婆的公司就在我們樓下,天天出出進進的,遇見了也就是點個頭。說起來也是大嬸級的資深美女了,不過保養得極好,面板白嫩,腰肢纖細,胸部高聳入雲,人稱“江左第一高峰”,誰見了頭都為之一暈。前兩次離婚不成,她懷疑是潘志明在中間使了勁,第三次提起訴訟後,下了狠心,說你能在法院使勁,我就到床上使勁,看誰的勁大。並且放出豪言,說要把河口法院民庭睡個遍,從審判長睡到書記員,一個都不能少,直睡到勝訴為止。潘志明開始還不在意,沒想這女人說到做到,一天往法院跑幾次,去了就約法官吃飯喝酒,同事開始還顧忌情面,不肯去,後來架不住再三懇求,吃過了,喝過了,回來個個眼神詭異,像是替潘志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奶媽。真睡還是假睡,誰都說不清楚,反正潘志明最後頂不住了,一紙協議離婚了事。這事在圈內傳得極廣,連北京的同行都知道河口法院有個“潘高壽”,王八嘛,當然活得久。
到人才市場影印了陳杰的簡歷,我心裡有底了。這小王八蛋沒有任何背景,鋼管廠有個爹,服裝廠有個媽,都是城市貧民。他自己也不是什麼好鳥,作過弊,打過架,有一次差點被開除。這兩天經常跟肖麗通話,她的態度很奇怪,一會兒冷,一會兒熱,也答應回來,可就是不告訴我具體地址。昨天晚上通話時,肖麗哭得特別傷心,說對不起我,一定會把事辦好,讓我再等兩天,“這次回來,我們再也不分開了,好不好?”我擺弄著那顆剛買來的假鑽戒,心裡忽然疼了起來,想誰都有糊塗的時候,一個小姑娘,別跟她計較了。轉念想到這事的嚴重性,氣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