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部分(3 / 4)

兩名警花,在飯店外的花壇邊,被兩路包抄的韓丹和符梅截住。三個人都氣喘吁吁的,韓丹說:“我們又不抓你,你跑什麼?”在飯店的一個房間裡,韓丹、符梅耐心地說服桂花,桂花終於講出了她和譚禮的關係。

桂花其實是個不幸的女孩子。她家在農村,出生不久媽媽就病逝。母親去世後,父親把她交給奶奶,外出打工去了。不久,噩耗傳來,父親在施工工地摔死,她便成了孤兒。奶奶無法養活她,被百十里外的鎮上一位沒有兒女又不幸死了丈夫的阿姨領養著,此後她們便成了母女。桂花高中畢業後沒考上大學,就是考上了也讀不起,便隨著民工潮外出打工。在一群打工妹中,數她的容貌、歌喉、舞姿最好,便被歌舞廳聘用過。

後來被一家洗浴中心以“掙大錢”的話騙去做按摩小姐,實際上是搞*服務。開始,桂花後悔不該到洗浴中心,但又走不脫,便想保住自己的身子。不久,被一位彬彬有禮的顧客暗暗相中,不時來專挑她服務。該顧客出手大方,喜歡看她跳舞,聽她唱歌,但他不亂來。當然也免不了卿卿我我互訴衷情。幾次來往後,他們終於越過了最後防線成情人。那個顧客不是別人,正是比她養母還大兩歲的譚禮。

第十二章 邪不壓正(16)

桂花認為他有涵養、有檔次,不像某些顧客那麼粗野。後來知道他是縣委書記,便視他為依靠。譚禮則深愛她的姿色、歌舞,認為她是一生難求的紅顏知己,願意長期供養她們母女。但桂花想譚禮年紀大,又有身份限制著,不可能跟她成為合法夫妻,便只想透過譚禮找一份較好的工作,求得自身的獨立,以後母女生活無憂就行了。

誰知譚禮是銀樣鑞槍頭,在省城安排不了她,到清寧縣又不敢安排她,讓她們母女閒住著,還限制她們的行動自由。她便漸漸厭煩了,跟譚禮幾次發生爭執,說:“你是我的第一個男人,還佔著我們母女倆,就這麼沒良心,你真是個混蛋!”

市紀委的調查組到清寧後,譚禮表面裝得若無其事,實際上他日夜不安,心驚肉跳,硬逼著桂花母女離開清寧縣,給她二十萬元,讓她們自謀生路。並要她們走遠些,千萬不要讓人知道她們和譚禮的關係。

“你們在清寧縣住在什麼地方?”韓丹問。

“住在小塘窪的一棟小樓裡,是譚禮出錢建的。”桂花說。

“住了多長時間?”

“一年多快兩年吧。”

“在那裡生活和各種開支怎麼解決?”

“都是譚禮供給的。”

“是怎樣離開清寧縣的?”

“譚禮硬逼著我們走,是他派車送我們走的。“

“他一共給了你多少錢和東西?”

“這兩三年我們所有的開銷都是他給的。平時兩千三千的,也給過上萬的,最多的就是這次給了二十萬,要我們永遠離開他。幾年來,前前後後各種開支大概好幾十萬上百萬吧。”

“那,這些錢你們是怎麼花的?”

“平時吃的穿的,還買了一套房子,在老家鎮上。錢是不經花的,沒有存款。哦,哦這回的二十萬存著,給我媽養老。哎呀,我都交代了,你們不會沒收去吧?要是把錢和房子都沒收了,我們孃兒倆怎麼活呀!”說到這裡桂花哭了。

“你放心吧,不管怎麼樣不會讓你們活不下去的。”

她們問桂花的話都錄了音,還讓桂花在文字筆錄上籤了字,按了手印。

“這下譚禮就沒法辯解了。”葛修明說,“加上我們原先拍的小紅樓照片,鐵證如山。”

“嗯。”包仁杰看著韓丹說,“這件事辦得不錯,你們辛苦了!還去見過唐九州,是吧?”

“是的,”韓丹說,“找他可難找了,不,是難見,他不見。”

“所以,你就跟他吵架了?”包仁杰問。

“不是吵架,”韓丹說,“是合理辯論。”

“合理辯論?怎麼辯論法?說來聽聽。”

韓丹說:“唐九州辦的那個公司在山川大道上,並不難找,可他那個人難見,先後兩次沒見著。最後一次我們等在接待室,等了很久,他讓手下的傳話說,女孩子不見,有什麼事跟他手下的人說。真氣死人,我也讓他手下的傳話給他——不是女孩子,是他的上級為他的事從秀川來的。磨蹭了好半天才讓我們到他的辦公室見到他,他還一副不高興的樣子。

“我就說,久聞唐書記大名,沒想到架子也大,也不問問來的是什麼人,有什麼事,就一味地不見女孩子,搞性別歧視!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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