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東陽武縣的河堤太差了,不要說和我們範縣其他地方的河堤比,就是和決了口的沙灘口河堤比,那也是一個是金湯。一個是豆渣。這裡不決,卻決了範縣,真是沒有天理。”
宋彥一聽,便明白了一二,繼續深入調查起來。
過了幾天,一位隨員從縣衙的一位吏員口中打聽到和神秘人相似地一個人,東陽武縣縣令裴奎的遠房侄子,他的親隨。可惜這人在汛期跟著裴奎巡視河堤時“不幸落水”身亡了。現在已經被報了撫卹了。
隨員們頓時激動起來了。真兇終於露臉了。於是要求立即緝捕裴奎,查明此案。但是宋彥卻揮手阻止了,他問道:“東陽武縣的河工如此明顯,陽平郡不知道嗎?巡察這段河務的崔禮員外郎不知道嗎?這其中還有內情!”
於是宋彥一封密報立即送到長安檢察總署那裡去了,大檢察官看了以後嚇了一跳,也不敢耽誤,連忙呈送到法部侍郎徐磋處。
徐磋一看。毛髮都氣得豎起來了,這東陽武縣令也太膽大了,而且這陽平郡、河務局也脫不了干係。
徐磋找到平章國事王猛,兩人一商量,立即決定依然授權宋彥繼續調查此案,並派出治部、戶部等精通業務的官員,配合他一起查帳審案。相關人員帶著命令立即乘坐河防艦隊的快船,秘密東去。直下東陽武縣。
而另一個發現事端的是都察院地巡視冀州地御史喻田。他從自己地渠道風聞了陽平郡守灌斐、東陽武縣令裴奎貪汙瀆職。而且跟河務局僉事員外郎崔禮等下派巡視官員有勾結。但是具體的細節喻田並不清楚,手頭上也沒有多少證據。但是他猜測到這跟範縣決口案肯定有關聯,於是直接向都察院遞了文書報告。快送到長安的時間居然和宋彥差不多。
中書行省接到文書,工科和戶科頓時熱鬧起來了,能打壓尚書行省,顯示自己的權威一直是中書行省想做的。他們早就看掌握行政大權的尚書行省不順眼了,早就想行使一番彈劾權了。但是這牽涉到錢財計度上的事情,於是車胤便通報了毛穆之,兩省相關人士只是碰了一個面,立即一拍即合。中書行省出御史,門下行省出審計官,一定要把陽平郡乃至冀州查它個底朝天,讓北府各地方和百姓們也知道一下,中書行省和門下行省不是廟裡泥菩薩,拿來做擺設地。
但是兩省信不過尚書行省,於是便沒有通知閣臺,也找了河防艦隊,準備了兩艘快船,與尚書行省的調查組一前一後秘密地東下。
兩支調查組的到來讓灌斐等人措手不及。
不過相對來說,宋彥查案要專業的多。他接到命令後一到陽平郡,首先把冀州、陽平郡的檢察官全部召集來,並秘密調集了魏郡的巡警。然後立即簽發緝捕書,如雪片一般發出,將灌斐、裴奎連同郡守衙門官吏和縣令衙門官吏全部看管起來,不準串供,不準擅離。接著開始查帳,實地勘察,宅院搜查。
兩省調查組則利用門下行省的權利,首先封查陽平郡和下屬所有縣的賬簿,所有戶曹官吏統統停職待查。
正當案子有序地進行時,《兗州政報》卻曝出大料,揭露了範縣沙灘口決口有可能是東陽武縣令為了保住自己那偷工減料地河堤不潰而故意破
。地河堤。北堤不潰,怎麼就潰在南堤了?難道這洪水也認路?並隱隱指出東陽武縣令的一個已經“殉職”的遠房侄子就是跑腿的執行人。
這個訊息是範縣治曹主簿透露出去了,他跟隨宋彥去了河北一趟,知道了一些內幕後,甚是為上官崔元不平,於是便違反“紀律”曝料給了《州政報》。
已經聞到味道的《兗州政報》和關東商報》等報刊一樣,正在四處探取訊息。接到如此大料,豈不欣喜如狂,立即排版刊登。
訊息一見報,立即引起軒然大波,各地都沸騰了。本來對崔元就有好感的範縣百姓自發地彙集東平郡,向郡檢察署請願。而國學學子們湧到尚書行省,把王猛等一干行省官員堵在了閣臺。
在此壓力下宋彥等人便加快了審查進度。案件不復雜,很快便查得清清楚楚。灌斐和裴潰等人也一一招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交出了他們貪墨地錢款合計五萬多銀圓。並引出了冀州刺史府治事曹、陽平郡檢察署等一大批涉案官員。
九月,該案移交青州濟南郡理判署審理。
九月十六日,審理判官判決如下:王四、潘石頭、原陽平郡守灌斐、原東陽武縣縣令裴奎、原陽平郡給事中王覽為主犯,各人數罪歸一,皆判大辟,斬首棄市。家屬徒平州黑水郡,終身配與駐防廂軍為奴。
原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