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2 / 4)

小說:黃巾張狂 作者:一米八

整肅。而且,這些蛾賊頗會用兵,昨日剛全殲了我軍的先驅騎兵,決不可與其他的烏合之眾,視為一談!”

“哦?”

劉義士聽出了陶姓議郎的話語中的味道:

“議郎的意思,是說這些蛾賊,可能會有些麻煩?”

“不錯!”

陶姓議郎明顯是個知兵的。他看著劉義士順眼,就願意多說上幾句。

“普通的蛾賊,多為出身貧民。種種生活陋習,諸般不潔。正常來說,數百人呆在這個院子裡,隨意大小解,不過兩、三日,就會遍地黃白之物了!

而眼前這隻蛾賊,在此處駐紮了數日,居然還如此整潔。可見領軍之人,必然不是凡俗之輩。

如今這支黃巾軍,人員不過二、三千人,還不足以成為我大漢的大患。可若是風雲際會,讓這支黃巾軍的首腦,得以掌握數萬,甚至是數十萬的蛾賊,那後果”

劉義士聽了,明顯有些吃驚。這樣的推理,對他來說,還是聞所未聞。不過,對眼前這位陶姓議郎,他還是比較佩服的。既然話都說到了這裡,他乾脆就問個清楚。

“議郎的意思是,要我帶人前去追擊?”

陶姓議郎點點頭,說道:

“不將這股隱患擊滅,我心中難安。你之驍勇,我已親眼見到。你可帶本部義兵為先鋒,我自提兵在後接應。皇甫中郎將那裡,我也會寫信知會。”

劉義士還有些躊躇,問道:

“那谷城縣中的數萬蛾賊?”

陶姓議郎不耐煩的叫道:

“豺狼當道,安問狐狸!皇甫中郎將只要派出一支偏師,便可牽制這些蛾賊。小洞不補,大洞吃苦。真要是放過了眼前這些黃巾,必有後患!”

話說到這個份上,劉義士只得慨然承諾道:

“議郎既然有令,劉某自當遵從。我這就帶上手下的兄弟們,立刻上路!”

“這也不必。現在天色也不早了。好好休息一晚,明日再追上去,也不算晚。”

說到這裡,陶姓議郎又笑了笑:

“俗話說,皇帝也不差餓兵嘛!我已經讓侍從備下酒肉,你可帶人運回去,犒賞士卒。”

劉義士一聽,臉上大喜,笑道:

“多謝議郎!”

等送走了劉義士,陶姓議郎立刻讓人準備筆墨,就著西斜的日頭,在一張“蔡侯紙”上寫下了一封信,派出心腹,送給正在修整大軍的皇甫嵩。那心腹一人雙馬,疾馳了一日,將信箋順利的送到了漢軍主營。漢軍主營的值日官見到信件的落款,不敢怠慢,急忙將此信送到了主將皇甫嵩的面前。

大漢名將皇甫嵩,身高在七尺八、九寸上下,面方臉闊,相貌威嚴,有不怒自威的風範。他雖然身為數萬漢軍的主將,卻依然堅持與士卒同甘共苦。

每次部隊停頓、宿營,皇甫嵩都要等到營幔修立妥當,才回自己的軍帳。將士們全部吃完飯後,他才吃飯。就連部下吏士有偶爾接受賄賂的,皇甫嵩也並不顯責,而是再賜給他錢物,以安定吏士之心。

這樣善待士卒的主將,自然深得軍士的愛戴,願意為之效死。在他的指揮下,漢軍爆發出強大的戰鬥力,屢次以寡擊眾,大破多支黃巾軍。

當皇甫嵩收到議郎陶謙送來的急信時,他剛剛檢查完傷兵的情況。

ps:人物——陶謙。

一提到陶謙,人們受《三國演義》的影響,就會自覺的在頭腦中浮現出一個溫厚長者的形象。歷史上的陶謙,當然不可能真的是這麼一個老實人。本書中的陶謙,與演義的形象若有不符,正是筆者的特意改變。

據《三國志》註解所言:謙少孤,始以不羈聞於縣中。年十四,猶綴帛為幡,乘竹馬而戲,邑中兒童皆隨之。這可是一個貪玩少年的樣子,很不上臺面的那種。

但是,所謂”傻人有傻福“,且看陶謙的奇遇:

故蒼梧太守同縣甘公出遇之塗,見其容貌,異而呼之,住車與語,甚悅,因許妻以女。甘公夫人聞之,怒曰:“妾聞陶家兒敖戲無度,如何以女許之?”公曰:“彼有奇表,長必大成。”遂妻之。

因為長得好,玩得好,當了個孩子王,陶謙居然莫名其妙的就被看中,有了一個官家小姐當老婆。這樣的待遇,有沒有讓各位童鞋心中羨慕嫉妒恨一番?

至於陶商,乃陶謙之子。《三國志》註解言:謙二子:商、應,皆不仕。可見陶謙有兩個兒子,一個叫陶商,一個叫陶應。

另:本節標題,出自“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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