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族類。
我把文章的後半段刪了,加了一些別人的故事,給了《戲劇電影報》。
“我喜歡是因為它讓我想起你的樣子。”
“你還記得我的樣子嗎?你說,我是單眼皮還是雙眼皮,嘴邊的痣長在左邊還是右邊,眉毛是挑的還是平的,身上到底有沒有胎記?回答我。”
“等你來了,我一樣一樣回答你。”他把我的話當成挑逗,我卻忽然沒興致了。
“算了,我都不記得你到底長几條腿了。”
“抱怨。”他向我指出。
“好吧,我不抱怨,但是你要給我補償。”
“又是一個債主。”
債主?這是一個危險而難聽的詞,他第一次使用它。
十天以後的晚上十一點,我見到陳天。他坐在黑暗中,整個樓都在停電。我是摸黑上來的,那深一腳淺一腳的緊張感覺使“偷情”這個詞變得十分形象。
掏出帶來的蠟燭點上,晃動的燭光裡他的臉恍恍惚惚,缺乏真實感。我伸出手去抓他,抓住了他陷在陰影裡的胳膊,至少他的身體是真實的,有溫度,有重量,有彈性,在那兒佔據了沙發的一角——我唯一能抓住的東西。我就那麼一直抓著,不鬆手,什麼也不想說,我
只想我的手不是空的,我的懷抱不是空的,不想聽情話,再好聽的也不要,情話是空的,愛也是空的,我有的一切都是空的。上帝保佑柏拉圖,讓他的愛見鬼去吧,我要這真實可觸新鮮欲滴完全物質的愛情。我們做愛吧,我需要你的重量壓迫我,你的熱氣吹到我臉上,我需要感到被充滿,被搖撼,被烘烤。我們上床吧,我們亂搞吧,我們偷情吧,既然我們是這樣的狗男女,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偷情吧,在這燭光裡,在這夜深人靜之時,就算我們打出寫滿愛的大旗也不能改變這個事實,就算你堅持不和別的女人做愛也不能改變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