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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自序:為了忘卻的紀念(1)
散文集《被窩是青春的墳墓》自序
題目:為了忘卻的紀念
即使明日天寒地凍,路遠馬亡。
——題記
回首那些錯把傾訴衝動當作創作才華的無知年生,在兵荒馬亂的晚自習上,在熄燈的宿舍裡,我們總是在一堆堆耀武揚威的習題和試卷的縫隙間,在應急燈漸漸微弱下去的光線中,一手撐著深不可測的夜,一手寫下無處傾訴的話。
那是一種盲目的、消耗的狀態,照管自己的生活,打理那些千頭萬緒的雜念,喝自己衝的咖啡,睡自己鋪好的被窩,吃自己餐盤裡的飯菜,寫自己的作業,考自己的試,做自己的夢世界的悲傷與災難都太多,我們活在平靜遙遠的角落,無力憐憫。人間既非天堂又非地獄,末日尚遠,我們惟能維護著自己的天地,“埋頭做著功課做著世間的榮辱”就算是洪荒滔天,也總有他人去擔當文字成為內心的形而上的依靠。
那些執念,那樣的舊時光,一晃就過去了。
而今彷彿是站在一個青黃不接的尷尬路口,失去的是招搖撞騙的痛快訴說,未曾獲得的,是筆走天涯的洗練淡定。已經再也不能隨心所欲地寫字,因為心裡有了羞赧和躊躇,對紛繁複雜的眼之所見有了懼怕。不知道我應該怎樣寫,寫這無法書寫的自我,怎樣訴說,訴說這無法訴說的世界。
回過頭去看看那些浸透在白紙黑字上的生動的悲喜,切膚地感覺到,在那樣一個唯唯諾諾的苟且年紀,傷情似乎是裝點生命的勳章,好像只有憑藉那些,幻覺般的,被我們脆弱的主觀承受力無限誇大的非難,我們才得以擁有熱淚盈眶的青春。
儘管,生命中的溫暖一直都與我們遙遙在望,而我們只不過是拒絕路過。
“之行,如果有天我們湮沒在人潮中,庸碌一生,那是因為我們沒有努力活得豐盛。”二十歲的時候,讀到這樣的句子。寫這話的人又說,“世界之大,我卻不知其折或遠。”
在我腳踏的這片狹小天地,經歷的,不過是尋常的青春,看到的,不過是平凡的世界。在過去心高氣傲的年頭上,因不懂得該如何聰明地活著,所以總覺得連生命都是身外之物,“好像這個世界說不要就不要了。”
前些日子在英文泛讀課上看了一篇美國作家寫的
散文,他說:“傑斐遜總統在獨立宣言裡告訴我們,‘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很多人把這句話誤讀成‘每個人都有幸福的權利’。”
讀到這裡,我為這樣一個美國式的小聰明笑了起來。這篇散文不過講述了一個古老的真理,即幸福本身就是虛妄,它只存在於追求幸福的過程中。在所謂的終點你是看不到幸福的,因為它不存在。
我因此想起了曾經不知天高地厚的年歲,因為一些小事躊躇滿志,連走路的步伐都快了起來,彷彿急於直麵人生;但是當鞋裡摻進了一顆硌腳的石子兒,便又會呼天搶地,倒戈棄甲,覺得世不容我。但是終於——在其後的其後——我漸漸承認,活著的價值,在於要有一個飽滿的人生。隱忍平凡的外殼下,要像果實般有著汁甜水蜜的肉瓤,以及一顆堅硬閃亮的核心。這樣的種子,才能在人間深處生根發芽,把一段富有情致的人生傳奇流傳下去。
因知道若干年之後的人世,再也不會有人惦記我們的存在,因此這段飽滿的生命,是我們以生之為人而驕傲的唯一見證。
這些年的時間,為著實現這樣飽滿的人生,斷斷續續地做著一些代價高昂的遙遠的夢,斷斷續續地寫些不叫文字的文字,斷斷續續地被生活的遺憾所打岔,跌入低谷,並且拒絕任何搭救,自己慢慢摸索著爬起來繼續走。這青春,與世間任何一段青春無異——年月裡那些朝生暮死的悲喜,也就這樣野花般自生自滅地燃燒在茫茫命途上,裝點了路人的夢。
故人對我說,“要有最樸素的生活,與最遙遠的夢想”說這話的少年,早都成了記憶深處的那些花兒,走上了更遠、更美的路。只是這樣的話,我一直都唯唯諾諾地記得。我也是這樣感激涕零地知曉,我何其所幸——“如果不是因了你們,我何以能這樣平安成長,漸漸變成一個健全的人呢。”
記錄這旅途的大部分文字,從高一到高三畢業,用了整個成長的時間來完成它。
印象深刻的,永遠是書寫它們的時候——某個十六歲的晴朗的秋天下午,某個心緒不平的高三的晚自習,某個畢業之後的夏天的深夜——而經過了這一切,我常常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