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派開始丟擲其初步政治綱領:高舉民權旗幟,宣稱大明國民無論地位高低。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地位,因此除了承擔義務之外也應當擁有完整的國民權力;在經濟上主張官府必須負責解決教育、轉運、郵傳等普通人或一般集團無法解決的問題。其餘則應當奉行自由競爭原則;而財富分配應當先考慮創造財富的人;保護勞工和中小工商業主的利益;以農為本,以工商為重;完善教育、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建立幸福大明等等。
除此之外,王侍堯、葉綜溫甚至還接受了劉浩然的暗中指點,開始對太平派成員進行整合,開始建立起在當時算是嚴密、但是在劉浩然看來卻很鬆散的組織體系。王侍堯等人建立大明總理事會,各省設立理事會,任何接受太平派政治理念、滿二十歲的大明國民都可以申請加入太平派理事會,只需填寫一張表格。繳納五錢銀幣即可成為太平派一員,退出則分為兩種,一種是各省理事會認為某成員嚴重違背太平派理念,經過紀律審查和合議,報請總理事會備案,即可宣佈開除某成員。在此審查和合議過程中,該成員也有權進行申訴和自辯;另一種就是自願退出,只要你在報紙上或公開場合宣佈退出即可。
太平派總理事會設按行局、紀審局、文書局、度支局等常設機構,按行局相當於日常管理和行政機構;紀審局則相當於紀律檢查機構以及負責度支局開支監督;文書局則相當於秘書部門,負責日常文書、總理事會和代表會議召開;度支局則負責管理“黨費”和“政治獻金”
太平派初步擬定了規章,規定各省每兩年或理事會三分之一理事同意可臨時召開各省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