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1 / 4)

小說:山河賦 作者:賣吻

清楊果然沒有當場揮劍將她斬殺,反而淡淡一笑:“本王最恨背叛之人。”

她長揖:“臣明白。”

清楊就這麼看著她,看了許久,突然道:“卿作本王的司殿如何?”

她當即跪地叩首稱謝。

清楊輕笑出聲:“卿不怕本王?”

“殿下賞罰分明,臣忠心不二,何怕有之?”

她哈哈大笑,說了句:“好一個忠心不二。本王聽說卿出生不正,故而入仕至今仍在七位。”

鳴瑛趴在地上,此時微微抬頭:“臣出生卑賤,但求殿下不棄。”

那人高高在上,淡淡道:“本王想聽聽你的故事。”

原來,這位鳴瑛真正的名字應該是蓮。鳴瑛,她就是剛剛去世的大司寇蓮舫同母異父的妹妹。其母乃是平民出生,進階出仕後被蓮家上一代主人看中,為自己的獨子聘為夫人。她雖是出嫁,冠的是夫家的家名,卻是屬於迎進來當家的那種,叫做“當戶”,也就是說,是由她而非她的丈夫擔任下一任家主。大戶人家招贅,自然是因為沒女兒,只能靠兒子傳宗接代,故而這樣的夫妻,妻不納妾、夫無二室。然而這位蓮家當戶的媳婦在放外管時喜歡上了一個輕歌曼舞的歌伎,也就是鳴瑛的生父。兩人同居經年,還生下了鳴瑛。可惜好景不長,京城的正室聽聞妻子背叛的訊息,帶著大批家人衝到任地,不敢和自己的妻子過不去,而是趁著那人升堂之時,衝到後堂對著外室就是一頓拳打腳踢。就連當時年僅五歲的鳴瑛不放過,等到那做妻子回來鳴瑛已經被打得奄奄一息,且一隻眼睛也被打瞎了。

這位蓮大人自覺理虧,不敢責怪正室,只能好言好語安慰,求正室放這對父女一條生路。正室這麼一鬧也出了氣,想想真的鬧出人命恐怕對妻子的仕途不利,也就答應放過這兩人。可提出兩個要求,一是孩子不能用“蓮”這個家名;第二就是要這對父女發誓,一輩子不再見他的妻子,也不許踏入京城。

外室抱著奄奄一息的孩子哪裡敢說半個不字,蓮大人又陪笑陪禮的一番安撫,好歹給了他們一筆錢,又叫來了大夫。當聽說孩子的眼睛已經沒有治癒希望後正室倒是有那麼一點點愧疚,不再過問妻子到底給了外室多少錢,這麼著這對父女才算能節衣縮食的度日,並熬到鳴瑛長大成人。期間也有幾個人看中這外室,前來提親,可他說“我雖然出生風塵,可從沒賣過身,一輩子就鳴瑛她娘一個女人。當初我跟了她的時候發過誓,此生不二妻。她對我無情,我卻不能對她不義。”

鳴瑛長大成人後並沒有辜負父親的期望,大有經緯之才,那一年參加進階考,她一門心思要奪殿試第一。可她父親死活拉著不讓去京城,說當年發誓不踏入京城一步,且說著說著大約想起當年的可怕,顫抖著大哭。鳴瑛至孝,便在永州郡府考進階,在八位、七位上熬了五年,終於讓她遇到了蘇臺清楊。

當時正求賢若渴的蘇臺清楊遇到鳴瑛,恰如後來的蘇臺迦嵐遇到昭彤影,彼此都覺相見恨晚。此時,鳴瑛已經是永州郡司徒,位在四階。

說完後她撫摸著自己的眼睛,仰頭道:“臣但願有朝一日光耀天下,讓蓮家將所負欠我的加倍償還!”

清楊起身扶起她,望著她的眼睛道:“你先做本王的司殿,若當得起此職,一年後就是這永州郡和親王領司徒。”

她當了一年司殿,蘇臺清楊果然言出必行,一年後她成為永州文武官員第一位的司徒。

上篇 第十章 鳴瑛 三

蓮舫去世後,蘇臺王朝秋官大司寇的職務出現了空缺。蓮舫實在去世的太突然,正當壯年的大司徒,平日連生病都很少,誰又想到會突然辭世。

偌娜下令朝臣推薦合適的司寇人選,最後被推上前的有兩個人,一名就是少司寇琴林葉芝,另一位卻是大司禮、少宰保舉的和親王蘇臺清楊。

偌娜自己心中的人選當然是母系的琴林葉芝,可另一個候選是清楊就不能等閒處置,尤其大司禮紫名彥是在早朝時當眾提議,更不能裝著什麼都沒看到。朝議了兩三天,連宗室都驚動了,有說和親王已經有封地,再擔任朝官未免不便;也有說既然迦嵐親王能夠當大司馬,和親王為何不可做大司寇。偌娜最怕朝臣爭論不休,於是丟下一句:“暫由少司寇攝。”

出人意料,一向在朝廷上對自己母系多為照顧的花子夜這一次並沒有偏向琴林葉芝,就連王妃來說情都被他用一貫的冷淡當了回去。自從水影前往丹霞郡後花子夜也不知道是無聊呢,還是突然良心發現對原配有了那麼可憐的幾分愧疚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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