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小說:山河賦 作者:賣吻

沒有在春官開系的人家,即使位在一階,後代也不能享受見習進階制度。

官職

官職基本採用《周禮》中的建制。也就是將所有官員分為天、地、春、夏、秋、冬四官。天官大宰總率六官,天官官署類似於吏部與一部分的戶部。地官官長大司徒,類似於後代的戶部。春官官長《周禮》中為宗伯,這裡修改為大司禮,類似禮部。夏官大司馬,類似兵部。冬官一冊《周禮》中本來就早已缺失,後人以《考工記》補,沒有現成官職名,本文部分以工部官職補,部分為新編。六官次官長基本都稱“小”,如小宰,本文中全部改為“少”。

爵位制度

採用王、郡王、公、侯、伯五級爵位制,郡王以下分世襲和不世襲兩種,世襲一代,此後降爵世襲;無論男女均採用這五級爵位。因此,在蘇臺王朝嚴格意義上是沒有公主、郡主這種稱呼的。但是有時候為了強調自己的性別,蘇臺人也會借用其他國家的王爵制度進行稱呼,稱自己為“公主”以強調女性身份,並非蘇臺王朝真的有公主的封號。

後宮無論男女,均採用“妃嬪”的稱呼,王爵的伴侶則稱王妃。

國號和年號

國號也就是一個王朝的稱呼,例如“蘇臺王朝”,之前的“清渺王朝”。

年號有時與國號相同,通常採用皇族的家名為年號,一個王朝通常只一個年號。蘇臺王朝的年號也是“蘇臺”。

紀元

採用月亮的執行進行紀元,擁有根據太陽執行計算的節氣,不過比較簡單,只有確定季節開始和中段的八個節氣。

計時為十二時辰,同樣採用天干地支表示。

作品相關 設定——婚姻制度

基本婚姻制度

1。娶嫁關係

安靖婚姻制度中,娶和嫁的關係並不是固定不變的。男子可娶也可嫁,女子亦然。

“嫁”這個字本意是“女子離家”,因此先秦典籍中招贅的女子不能稱“嫁”,有女子三十不嫁有三子的記載,也就是招贅。

本文中對嫁娶這兩個字取“離家”“入家”的意思,而去掉有關性別的內容。“離家”的那一個就是“嫁”方。

2。婚姻中的地位

夫妻雙方在婚姻中的地位是由“嫁娶”關係決定的,迎娶方(無論男女)均擁有較高的家庭地位。擁有多配偶權,擁有孩子的所有權,在婚姻終止(離婚)問題上具有優先選擇權。“嫁”的那一方為從屬方。蘇臺傳統,重節不重貞,這個節就是針對嫁入方而言。出嫁的那方不管社會地位有多高,進了家門就在配偶之下。

3。“當戶”

當戶又叫“迎門當戶”,專用於入贅的女子。例如某戶人家只有一個兒子,但認為兒子不足以承擔家業,就會迎入一個能幹的女子,雖然這個女子是“嫁”,但成婚後成為男方的家長,主持外務。這就叫當戶,意思就是擔當一個門戶。當戶婚姻中雙方沒有明確地位高低,“節”對雙方而言都有約束。當戶婚姻中,嫁入的女子夫死不改嫁,但可以另娶,但與續絃所生得孩子沒有繼承權;如果無子,則與續絃之子屬於前夫家庭所有,如果夫家有家名,嫁入之後女方換家名終身不改,即使改嫁也一樣。

3。冠姓

婚姻中嫁入的一方冠迎娶方的“家名”,如果是有家名人家嫁入無家名人家,則自動取消家名的擁有資格。日常稱呼中一般不稱呼冠姓部分,但在正式文書上要寫全名。例如文中衛家的衛方與西城當家成婚後,日常仍稱呼衛。方,但在正式的皇榜、公文上寫的是西城。衛方。

4。皇族婚姻

蘇臺禮制中,皇族和宗室(仍然保有蘇臺家名的人家)子弟除了和親之外,只娶不嫁。

多配偶制度

安靖國自文成王朝以來實行的是嚴格的“一妻一夫多側侍制度”。

真正受法律承認、保護,並嚴格記載入家譜的是“一妻一夫”,除此之外,迎娶方有多配偶權。按照地位劃分為:正夫(妻)——側——侍——親從。這一地位適用於除郡王(含)以上的所有社會等級。

正夫(妻)是指以六禮方式迎娶回來的配偶,只允許有一名,除非休離或死別,否則不能另娶。

側:又叫側室,男女通用。指的是經過納采、問名和迎娶三禮娶入的人,正式記載入族譜。可以有多名。側室的地位僅次於正房,不得買賣、贈送;有正式的休離程式,子女擁有一定的繼承權。子女有對家中側室的長輩進行贍養的義務。例如文中的“洛遠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kanshuwo.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