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6部分(3 / 4)

小說:儒道至聖 作者:江暖

敖青嶽用冰冷的目光掃視最先鬧事的地痞流氓,緩緩道:“現在交待實情,本王還可以網開一面,若是負隅頑抗,就怪不得本王了。最先棄暗投明的三人,將無罪釋放,百息之內認罪的人,刑罰減半,百息內不認罪的,將被判為聯手謀殺那人,罪加一等。”

敖青嶽話未說完,就見人群中有數百人跪著大喊。

“我投誠!我投誠!”

“我第一個棄暗投明,請龍王爺爺饒命!”

“我是被慶國人收買的!那人雖然掩飾的很好,但絕對是慶國口音!我知道他住在哪兒,現在可以帶人去抓他!”

“我們十幾人都是衝著錢來的,我們真不知道他們會殺人啊!”

“我們都是聽說有錢拿才來的……”

他們大聲喊叫,生怕敖青嶽聽不清,也因此讓附近所有人知道了事情的起因。

那些因為義憤而前來的人,已經意識到自己中了奸計被利用,羞憤不已,大罵慶國。

敖青嶽憑藉龍王的身份,再憑藉方運事先教過的手段,幾乎讓所有參與此事的人迅速認罪。

直到這個時候,知府才出現,先是安撫眾人,然後抨擊慶國的卑劣無恥,最後則派出早就準備好的官軍,讓那些拿錢鬧事的人帶著他們去抓那些幕後黑手。

不久之後,論榜之上出現虛樓珠記錄的畫面,不僅記錄了死者被殺的前後,還記錄了敖青嶽出現後發生的一切。

身為讀書人,在看到死者是被謀殺的那一刻,就基本猜到前因後果,再加上那些鬧事之人親口承認,慶國已經百口莫辯。

於是,那些原本指責方運的人全都隱匿無聲,眾多感到被愚弄的讀書人開始對慶國進行口誅筆伐。

罵完之後,許多人回想事情前因後果,暗歎景國有能人,竟然在對方殺人之前就準備好虛樓珠,而且派出敖青嶽這條龍王而不是派出知府,效果簡直立竿見影。

此次景國指揮之人顯而易見,因為人族唯一能讓堂堂龍王出面做這種小事的,只有一個方運。

眾人猜到方運後,開始不斷嘲諷慶君以及慶國百官蠢。

隨後,工殿發文,強烈譴責鼓動工人收買地痞影響人族工坊,並宣告再有下一次,必然重罰。雖然沒指名道姓,但天下人都知道是在針對慶國。

在玉海府衙不遠處的一棟庭院中,最先投降認罪的兩個地痞換上軍中服裝,與另外幾個校尉笑著交談。

“不愧是方虛聖,早就把慶國人的手段看得清清楚楚,在事情發生的中期,不僅安排青衣龍王使用虛樓珠記錄,還派遣我們兩個外地來當兵的生面孔冒充流氓,裡應外合,搶先認罪,帶動那些真正被收買的人急忙認罪。”

“決勝千里之外,運籌帷幄之中,說的便是方虛聖。”

“說起來,慶國也真是廢物,玩明的玩不過方虛聖,玩暗的還是不行。”

“不是他們廢物,是方虛聖太厲害。”

“當然!”

第2467章 《繼承法》

面對禮殿以及眾多世家名門的責難,再加上意圖已經暴露,刑殿與方運商議之後,一不做二不休,在景國頒佈了一部新的律法。

那便是《繼承法》。

前任家主若有其餘子女,繼任家主並非獨子獨女,則所得家族財富不得超過八成。

除繼任家主之外,其餘各子有平等繼承之權,所得財富最高之子繼承的財富不應超過所得最低之子三倍,已娶妻之子應將聘禮計算在內,多不退,少則補。

女兒亦有繼承權,可得住宅、商鋪或錢財,女兒繼承總額不可低於除繼任家主之外最低之子,已經外嫁女子需將嫁妝計算在內,多不退,少則補。

但凡文寶、神物、遺物等重寶,不在分配之列,由繼任家主管理,其餘子女無權繼承。

各家主可經由官府公證,立下具體分配遺囑,但要遵循律法最低限度,否則子女對分配不滿,可由官府重新分配。

除了主要的條目,還有其他細則和說明,和之前的政令一樣,這部律法一式兩份,分別是官文和簡體白話文。

這部法律一經發布,立刻掀起軒然大波,成為各國熱議的焦點,眾人很快得到結論,這就是漢朝的《推恩令》翻版。

漢朝時期,漢武帝為了削弱諸王權力,頒佈了《推恩令》。

在《推恩令》之前,漢朝諸王的權力和封地只能由嫡長子繼承,《推恩令》之後,諸王的其餘各子都能得到封爵和封地,這就導致諸王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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