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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伯倫希爾法典的大賢者路德金曾經說過,做出死刑判決之人必須親臨現場,親手執行,或者至少目睹全過程,傾聽罪犯的臨終遺言,如果無法做到,那麼恐怕那些罪犯還罪不及死。”(未完待續)
256、以血洗罪,重獲新生(上)
對於返回王都菲爾梅耶的十二萬亞瑟王國的民眾來說,發生在黎明歷592年冬末最後幾天的這場大規模處刑並沒有帶來太多動盪不安,目睹那些驕橫跋扈的貴族老爺們人頭落地,甚至成了不少人今後為之津津樂道的酒館故事。沒有多少人記得此前弗萊希爾女王遇刺的訊息與這場處刑之間的必然聯絡,只有少許曾經參與此事,卻在最後關頭心生退縮的貴族子弟沉浸在後怕不已的情緒當中,每次回憶起來都要為之骨立毛聳,再也不敢小瞧那位看上去年輕而寬厚的攝政王。
獅鷲畢竟是食肉的猛禽,雖然這種動物生性高傲自負,不屑於欺侮和獵殺弱小的螻蟻,然而也並不代表他能夠容忍一些螻蟻藉此猖狂起來,試圖挑戰他的威嚴。
這曾經是一位上了年紀的貴族學者大師對於他的子侄輩的忠告,可惜在“處刑之日”以前,沒有任何貴族對這種說法加以認同。一心想要恢復祖上榮光的他們忘記了一點,無論他們策劃出多麼精彩絕倫的計劃,無論他們是否能夠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保持一致的立場,沒有足夠武力的支撐,他們的行為始終是跟隨著某根無形的指揮棒,跳著痴迷癲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