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青字兒,別說黃魚兒,就連白皮都沒有。
“這世道,越來越差了。”學著老巢裡面的頭目一樣抱怨了一聲,鮑姆決定先去找點東西填飽自己的肚皮,他抬起頭張望了一下,然後順著小墾丁街向著赤松大道走了過去。
赤松大道是麥裡城裡最為繁華的商業街道,接臨彼次的鋪子與作坊、一排排高矮不一的木屋構成這一街區獨特的風景,來自周邊地區的旅人和商人匯聚在這裡,街上時時刻刻都有馬車、馱重的騾馬經過,為了接待四面八方的客人,那裡的酒館旅店裡的吃食也是最美味的。尤其是‘調和四月’這家老店。
當然,這條街上的東西價格也是全城最高的,即使只是吃個簡單的牛肉燴雜豆,也要把到現在為止那點微薄的收成掏個乾淨。
不過鮑姆沒有什麼猶豫,赤松大道有的是肥羊,只要今天下午努力一點兒,說不定能弄到的收成都足夠吃一頓烤鹿肉的晚餐,就算是運氣不好,中午吃飽了,少吃一頓晚餐也沒什麼。
至於明天,那就是明天的事情了——每個人都懂得儘可能得享受今天,能夠快活一天就快活一天,等到沒有路走的時候再說。這才是一個金手指的生活方式,大不了找點由頭到牢裡去吃住,雖然差了點,但也不見得就會餓死。
“站住,你這個小混蛋!”搖搖晃晃的走過了幾條街,鮑姆忽然覺得有點兒不對頭——還沒等到他轉身,一個刺耳的喊聲就在不遠的地方響了起來,
壞了!
鮑姆縮了縮脖子,注意到那個剛剛鑽出了街角,一臉猙獰地大個子,那不到冬天不穿上衣,只為了露出身上刺青的身影,不用看也知道是南城的混混頭子巴臘旺,這個傢伙跟老頭子不大對付,前一陣子經常在街上圍堵金手指們,不過最近幾天聽說他得罪了什麼人跑路了。但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
沒時間想了,鮑姆撒腿就跑。
可惜,今天幸運女神實在是不大照顧小賊,剛鑽出七八步,一隻手就猛地揪住了他的背心,一甩就把他給扔到身後的地上,還沒等到七暈八素的小賊抬起頭,肋骨上就吃了重重的一腳!然後又是幾個拳頭和腳掌雨點般地砸了下來。
雖然是個不錯的金手指,但打架可從來不是鮑姆的專長,面對著四面八方飛過來的拳頭他只能盡力縮起身子。把雙手藏在懷裡——對於一個金手指來說,雙手可是唯一能夠用來混飯吃的東西。
“呸!小混蛋,回去告訴你們那個老不死的傢伙,再不把位置讓出來,老子就把你們這些小蟾蜍的卵蛋一個個打爆!”一隻手伸過來在身上摸索了幾把。把小賊的收入通通斂走,然後那個刺耳的聲音咒罵道:“小蠢蛋。身上竟然只有銅字兒!這也能出來混?今天老爺心情好。聰明的就別再在麥裡亂晃,否則再碰上你就把你那兩隻爪子給剁了!”
“去死吧你們!”
那些人逐漸消失在視野的盡頭,鮑姆才慢慢爬起身,他揉了揉青腫的臉頰,看著那些人的背影吐出一口帶血的口水,含混地低聲詛咒。然後趕在幾個巡兵走過來之前爬起身,晃晃蕩蕩地拐進了身後的一條巷子,
他倒是不怕這些巡兵們來抓他,打小偷這種事情在城市裡實在是太過常見了。那些懶洋洋的巡兵老爺們根本就不會在乎這種小小的紛爭,只要不鬧出人命,沒什麼利益,不惹上什麼大人物,他們才懶得管這些下賤的小乞丐們到底幹了些什麼,當然,碰上心情不好的時候,他們也會出手維持一下秩序——通常來說,就是找個跑得最慢的倒黴蛋來發洩一下心理的憤怒,所以,留在這裡很可能會惹來更多麻煩。
腦袋上挨的幾下重的讓耳朵裡面一直嗡嗡響個不停,肚子裡也開始火燒火燎的疼了,小賊一步三搖地晃盪了一陣,忽然發現耳邊的聲音變得動聽了些,他抬起視線,注意到一片金光閃閃的顏色,還有那些應和著七絃琴的優美歌聲,
“偉大的晨曦之神賜福大地上眾生,在他的光輝之下,所有的貧苦、飢寒、困惑與憂傷,都離我們遠去,世間的眾人都滯留在您的光輝之下,感受您的仁慈與溫暖,讓靈魂得到寄託,”
自己迷迷糊糊的竟然走錯了路,跑到了晨曦神殿的街上來了?
猛然醒悟的小賊咧了咧嘴。
他最不喜歡的地方,無疑就是晨曦神殿和渥金女神的神殿——晨曦神殿尤其如此,它的外表裝飾著的各色寶石,琉璃塊還有幾百磅的黃金,幾乎堪比傳說中城主大人的寶庫,但這滿地黃金寶石卻又有很多魔法防護,任何金手指都沒法弄到什麼油水,光看不能伸手,這對於一個金手指簡直是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