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0部分(3 / 4)

小說:心獵王權 作者:指環王

之神在上,這個所謂的晨曦之神,不過是個欺世盜名的惡徒罷了!”

或者是因為,愛德華給予的幫助確實是太大,因此他並沒有選擇敷衍之後就此離開,而是耐心的回答沒一個問題:“按照我們的記錄。藉口正義,他曾經進行過一個可怕的計劃,甚至造成了近十位神只的隕落,在那之後,他收斂了千年的時間,但現在,顯然他的野心又復活了!”

“有意思……”心靈術士目光閃動:“我還是第一次聽說有這樣的事情,不過,一般來說,這不會是吟遊詩人們杜撰出的東西嗎?”

當然不是。如果是杜撰的,那麼這樣的事情早就已經在整個大陸傳唱了,畢竟這個世界的文化傳播系統還處在較為原始的截斷,但也沒有什麼所謂智慧財產權,吟遊詩人為了混口飯吃。任何的傳說都可以那倆改良傳誦的,神戰這麼大的事情。不作出幾十篇特集來都說不過去。

那麼。唯一的解釋就是這是真的,至少是一部分的實情,因為保密,所以才沒有傳揚開。

“很遺憾,神只之間的事情,凡人確實是難以全部瞭解。更何況那次黎明之災已經是太過久遠之前的舊聞,有關其中細節的東西,已經大多流失在歷史中了,我們能夠知道的。也只有這點點而已,具體是因為什麼原因產生,我們也無法詳盡的知道,只能憑藉猜測,推論,勉強得知一點兒東西。但黎明之災是確實存在的,因為吾神海姆的愛侶,就是在那一場災難中不幸罹難。”

哦,這還真是個有用的訊息?

他可能是想要創造一個新的神系。

即使是邪神,也各自有履行他們的指責,如果連這一點都背離,那麼他就不應該被稱之為一個神只,而只是個單純的對於世界造成了破壞的惡魔!

我聽說正義之神提爾也居住在天堂山,難道對於他的這種陰謀……謀劃,就一點也沒有發現過嗎?如果是的話,那麼這位晨曦之神還真是珍藏不露啊?

他現在並不在天堂山上居住,而是居住在自然之殿。他與大地母神提亞裳是一對情侶,所以居住在一起。

“我們的諸神,並沒有某一個領袖,或者說一個最高位階者,但你知道,矮人諸神是有的,就是莫拉丁。莫拉丁是所有矮人神祗的領袖,這便是主神。”

諸如矮人,精靈,獸人的神祗和人類不同,是比較有組織化的。稱之為神系,他們牢牢地掌控住各自種族的一切,那些從神,是他們的下屬,而所有的信徒,雖然也有所選擇,但作為主神的神只也同樣會被信徒信仰,

這樣的方式,其實確實比單獨的崇拜一個神有效率,因為每一個生物的行為都不可能是固定的,他們的日常裡會體會到各種各樣的東西,產生各種各樣的行為,也就符合各種各樣的神只的信仰力量,比方說,法師們都是魔法之神,或者法師之神的信徒,但是他們平日的行為裡,也不免會與知識與發明之神歐格瑪有所交匯,可因為信仰虔誠,這個部分的力量可能就無法匯聚到歐格瑪身上了,至少是力量少得多,反而是神系這種集團型的東西,更加容易讓力量匯聚諸神各取所需。

這些大部分是他自己的推測,不過估計也相差不多吧,其實蘭森德爾這個想法也不算是什麼出色的計劃,不過是把原本的零散公司,改成了股份制的大企業而已。

況且,也不是沒有成例。

“雖然人類諸神之中,號稱主神的神不多,但也並不算是少吧?”愛德華動用著自己為數不多的神只知識:“塔羅斯不是就號稱風暴之主麼,寒冬女神歐呂爾和海洋女神安博裡,還有個獵殺之神馬拉,好像還有個什麼玩意兒的……都是他的從屬神只吧,組成了一個叫……什麼的神系,

“憤怒神系,”海姆的牧師回答:“但是他們與蘭森德爾是不同的……無論是寒冬女神歐呂爾,海洋女神安博裡,還是獵殺之神馬拉,或者巫妖之神維沙倫,他們都是在塔羅斯的幫助之下成為神只的,是貨真價實的他的從神,他們的神力,大部分是從塔羅斯身上得來的,剩餘的也是透過多年的信仰慢慢積累,這應該是符合整個多元宇宙的規則的。

說到這裡,大概的輪廓也就整理出來了——也就是說,這個蘭森德爾,他不打算自己製造,而是要讓已有的神加入到他的神系裡,

那麼,如果把這個世界的神只規則換成簡單的商業規則,就是說允許組建股份公司,也容許建立子公司,但是一家大公司併購中型的公司,就不可以?是因為這個所謂的主神,對於壟斷經營有很強烈的牴觸麼?

除了至高神之外,沒有什麼神只能夠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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