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新的一套統治制度就大大地限制了皇權,自然也不是把權利下放給文武百官,相反的,百官的權利也在很大程度上被收回,一切以‘法’為準,因而新皇下旨修立法典‘南炎憲法’,‘憲法’第一章便給皇帝的權利意義寫得明明白白,兩班文武的職位許可權也規定的一清二楚,有了法,就得設立執法部門,這個部門就叫做‘六扇門’,執法部門不受皇帝管轄,而是受管於新設立的‘總務院’。
‘總務院’下分兩個職能部門,一個部門為‘國務部’,總理協助皇帝處理國家大事,朝中之事,事無大小,都必須經過‘國務部’,另一個部門叫做‘議會’,由全國最德高望重的人當任‘議員’,定期就有關國家大事,百姓疾苦等難以解決的問題和國家制度等問題進行探討,定製國家律法法典等,同時,‘議會’擁有反駁皇帝聖旨的權力,也就是如果皇帝做出的重大決策在‘議會’上通不過的話,那麼這道聖旨就等同廢旨一張,但議會沒有執行權,手中也沒有軍權。
軍權由另一個新設立的‘軍部’所掌握,‘軍部’設定各級軍官,每個軍官依官階等級統領兵馬,但‘軍部’的軍官只有統兵權而沒有出兵權,軍隊的調動須得皇帝下旨,‘總務院’附議,再由‘軍部’最高長官‘總都督’調派人馬,雖然這樣的制度聽起來很是麻煩,但實際實施起來,卻發現其實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