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直加大宣傳。
這個也是和周樂怡商量過的,下一首歌宣發,準備兩百萬的宣傳費用,在韓國,這已經足夠了。
鍾絮翻了翻本子說道:“除了這些藝人的盈利,還有你寫的歌,光歌曲的版權費就有六十幾萬。”
“就是好聲音那邊用的歌沒付錢”
說起這個鍾絮看向姜政的眼光不自覺的都閃起亮光。
做公司誰都會做,但是寫這麼多歌天天躺家裡就能賺這麼多錢的卻少見。
這件事情姜政倒是沒有想到,後來一想,歌曲版權這些合作的事情都是給方青曼去打理的,自己也從來沒過問,原來現在都已經賺了這麼多錢了。
鍾絮好像又記起什麼來了,問道:
“新生傳媒的老闆前不久出來了,他問五百萬的賠款是打到我們公司賬戶還是打到你個人賬戶。”
姜政都愣住了,他都差點忘掉了,還有這一筆錢要到賬,一天天的盯著公司,盯著女團,和自己手下兩個藝人,都快忘記還有一個大頭。
“他那個公司現在還開著嗎?”
鍾絮搖了搖頭表示不是很清楚具體什麼情況:“趙若男姐姐說好像遷到浦東去了,換了一個名字,但具體什麼名字忘了”
姜政覺得自己好像是要少了,估計本來就想搬遷,自己只是讓他提前了,看來幹這個還是很賺錢的,難怪那麼多人都開始搞自媒體呢,只是現在還沒有那麼多人發現。
畢竟網路普及的年頭還沒有那麼快,但是進入10年後,以後網路的速度越來越快,自己也要加快腳步。
做娛樂公司,自媒體這塊也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輿論風向掌握在自己手裡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