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出。
“毛小花!”羅煥發出一聲低吼。
但那個身形矯健,伸手敏捷的青年,已經在雷雨聲中,靈巧的翻下了塔尖,迅速的消失在城中。
“不!”再一次感受到失去戀人的痛苦,羅煥幾乎要發瘋,他想要衝過去跟在毛小花的身後,但他身邊圍上來的沙赫士兵越來越多。
他再一次陷入攻城戰之中。
城中,毛小花已經找到了一套乾淨的衣服,抱著腿坐在屋簷下,看著漸漸放亮的天空,和淅淅瀝瀝的雨。
城外的殺喊聲已經漸漸變小,馬蹄聲不斷的來來回回,沒有什麼能夠阻擋羅煥的腳步。
他甚至能夠聽見那一聲聲急促的呼喊,是羅煥已經進城,在到處尋找自己。
躲起來?沒有任何意義。
這不過是一個小城,羅伊斯大軍一入駐,完全可以把這裡掘地三尺,哪怕是一條蚯蚓,都能夠被找出來。
那麼……
跟羅煥鬧彆扭?
更加沒有意義。
他毛小花不是那種把打情罵俏“你聽我解釋”“我不聽我不聽”當情趣的人。
離開這裡?
倒是個不錯的選擇,不過,毛小花舉目死亡,到處都是羅伊斯大軍,軍中的每個人都認識自己,改頭換面一路緩行,然後就此一輩子隱姓埋名,藏到羅煥觸不可及的地方,自然就可以不再見到那個人。
不過……憑什麼?!做錯的又不是自己,為什麼要偷偷摸摸的離開?
況且,毛小花低頭看自己的雙腿,右腿的傷還沒有好,剛剛又因為劇烈的運動而加重了傷勢,如果這麼貿然出行,這條腿恐怕就廢了。
毛小花在心中仔細權衡了一下利弊,然後慢慢站起,走到一個靜僻無人之處。
片刻之後,一隻白色的豹子,從細雨中踩著泥濘走出。
它一出現,就引起了城中士兵的主意,很快,就有衝進小巷的羅伊斯計程車兵認出了這是國王陛下的豹子。
“這不是喬恩嗎?陛下正到處找它!”一名士兵指著毛小花說。
毛小花:嗷唔~!(知道是朕還不快點過來幫忙把我抬走?沒看到我腿受傷了嗎?)
很快,剛剛攻佔了這座城市計程車兵,就把這隻白色的豹子,用擔架抬著,送到了城中最大的一座建築內。
趴在擔架上的毛小花隨意的甩著自己的尾巴,默默的看著自己的爪子,心中一條條分析著:
首先,城破,羅煥肯定會把城裡所有人都清查一邊,連只蚊子都不放過,自己別想跑掉。
其次,不管怎麼說,受傷的豹子在野外的生存機率非常低,隨便遇到個敵人就颳了。同樣,傷到筋骨的人類,也不見得存貨裡高到哪裡去。
再次,羅煥處好歹有這個世上最先進的醫生,可以讓自己的傷恢復的更加好。
就算是再憤怒,再惱火,再不想理會羅煥。但毛小花還是決定不要那自己的身體賭氣。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自己給羅煥賣命這麼久,即便是兩人分手了,找他要點醫藥費什麼的,還是理所應當,理直氣壯的。
“毛小花!你出來!”羅煥策馬,依舊在每一個街頭巷口叫喊,心中又是懊悔又是心疼,在一番搜尋未果後,羅煥勒馬,對身後計程車兵下令:“封鎖城池,搜尋每一戶人家,就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他給我找出來!”
身後計程車兵們立正挺身,答了一聲“是”後,剛準備展開行動,就看見成小奇從遠處跑來,一邊跑還一邊大喊:“陛下,找到您的豹子了!找到喬恩了!”
羅煥一怔,剛剛還陰雲密佈的臉,此刻就露出了無法遏制的發自內心的笑容,他的聲音都在發抖:“在……在哪裡找到的?現在在哪裡?”
“是它自己走到我們計程車兵面前的,喬恩肯定是一掙脫牢籠就跑出來找您了。現在它正在城裡的城堡中……”
羅煥在心中鬆了口氣,他頭也不回的就朝著城堡奔去,只留下剛剛那一隊士兵,有些糾結的站在原地:“還要不要找毛侍衛?”
“……陛下下過令的,還是要找找吧……”
“可看樣子陛下似乎一見到自己的豹子,就忘記床伴了……”
羅煥一路疾馳,抵達城堡外的時候,就跳下馬,一路小跑,朝著大廳奔去。
當他看清大廳中那隻白色的豹子臥在門口的時候,一顆懸著的心就此落入肚中,趕到整個人都幸福起來。
喬恩回來了,毛小花回來了!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