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麼,一會兒我也買一份法制晚報看看,那些小偷太可惡了,抓住就該判重罪!”有人憤憤地說道,他就被偷過錢包,剛發的工資,還沒來得及存銀行呢,一個月白乾了!
“這次就是重罪,聽說這裡面涉及的罪名很多,數罪併罰,這些人最輕都得去勞改所蹲一年。市局這次乾的太漂亮了,警察就該這樣!”
“我倒是覺得泰華超市的保安很好,小偷不就是被他們抓住的麼。上次我去那個XX商場買東西,錢包就被偷了,商場根本不管,還是泰華超市好。”
“對啊,泰華超市的東西還便宜呢,多買一點,能便宜十幾塊錢呢!”
“可不是,我昨天還拿到了一份泰華超市的宣傳冊呢,說週末還有商品減價。”
“啊?又有商品減價,上週末不是就有過嗎,他們天天減價啊?”
“誰知道呢,反正划算,我是打算去看看的,你去不去?”
“去啊,就算不買東西,逛逛也挺好啊,那個泰華超市真大啊。”
……
黑哥他們一些人,全部被一網打盡,而且李局高調的讓人將黑哥、英子從泰華超市正門帶出去,也算震懾其他小偷。
要告訴其他小偷,泰華超市,絕對不能來,否則就會被抓!
而馮宇也找了關係,在法制晚報上,對此事做了一番報道。一方面突出市局和分局的成績,尤其是突出帶隊的李局長,另一方面,順便又宣傳了一下泰華超市,最後還讓這個訊息傳播的更廣,讓更多的小偷能知道,泰華超市不能招惹。
這個新聞在法制晚報上一刊登,李局就打過來感謝電話。這個新聞,讓警察在百姓中的口碑提升了不少,尤其是他的。而這一點,雖然不一定能讓他升遷,可也會在領導的印象中加分,因為這法制晚報,可是他們單位必訂的報紙。
而且因為繳獲了不少贓物,且很多都無法找到失主,所以根據他們的潛規則,這些就內部處理了,上交一部分給市局,剩餘的就可以留在他們分局的賬上了,分局的資金就變得充裕很多,警察做事的時候,也會更加認真努力。
你讓警察努力工作,卻連差旅費都要人家自己墊付,還幾個月都報不下來,那誰還有幹勁?哪兒來的工作熱情?
泰華超市也因為這件事,被所有的小偷都記住,是不可招惹的地方。雖然泰華超市真的是人非常多,但他們想想黑哥那些人的後果,就再也不敢來了。
以前偷東西,被抓住也就是拘留個三五天,了不得半個月最長了。但黑哥他們,可是被判刑了啊!
尼瑪就一個偷東西而已,怎麼就變成刑事案了?
可就算他們再想不通,但事實就擺在這裡。雖然最終判決還沒下來,但報紙上已經給出了大概的判決範圍,那三十多個人,沒有一個能免除刑罰的。
這麼恐怖的地方,他們誰還敢來?
反正京城那麼大,除了泰華超市,還有很多其他好地方嘛。那些地方,可沒有這麼恐怖。
報紙上還說了,泰華超市的保安,都是退役的軍人,那一個個身手矯健的,他們可不想嘗試一下。
小偷運氣不好,被逮住捱揍的,還少了嗎?
而警察看見了,根本就不管。要是被普通百姓看見了更慘,因為那些人也會加入進來,一起打他們!
從這一點來說,小偷可以說是最慘的罪犯了。
而泰華超市也對這件事進行了大量的宣傳,比如廣播中可以把這事兒當成一個故事講給聽眾,但泰華超市四個字,會被反覆提及,默默的植入到聽眾的腦海裡。
只要有了好奇心,那麼就有很大的可能,某一天路過泰華超市的時候,進去看看,然後不知不覺的,就變成了泰華超市的客戶。
而那些原本就來過泰華超市的人,也會還想再來,因為又有促銷了嘛。
其實泰華超市,每一天都有促銷商品,這是開業前就定好的。反正商品種類那麼多,每種又有不同的品牌,按照協議,本來就是輪流促銷。
輪到你了,你不想促銷也不行。沒輪到你,你還想促銷?那也不是不行,拿錢!
反正不管怎麼算,超市都是賺的。促銷的費用是商家掏的,超市又沒有損失,反而還因此提升了客流量,提升了整體銷售額,提升了超市的知名度和品牌價值。
每個星期,都會有新的宣傳單,而一些節日,更是不會錯過。這些手段,各店長都執行的非常好。
而隨著超市的客流量增加,再加上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