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柳起初點了點頭,打算出門去喊四妮。
但想了一會,又會覺得不妥,她又轉回去問曹氏:“就隨意這樣說說就成?當初把我賣去他們家的時候沒有籤合同什麼的麼?”
曹氏先是一臉納悶的看著楊柳,沒明白楊柳說的合同是怎麼回事,後來她好似突然想起了什麼,在櫃子裡翻找了一陣子,遞了個皺巴巴的紙到楊柳手裡,說:“你的說是這東西麼?”
楊柳開啟紙一看,果然就是當時賣她的時候簽下的契約,便朝著曹氏點點頭。
曹氏見狀,一臉不解的問:“這東西有啥用啊,當初咱們籤契約的時候,當時中間的保人給了我一份,還有一份給了白家。”
楊柳沒空理會曹氏,只是胡亂的應了曹氏一聲,低頭仔細看著契約,還別說,這契約的內容可真是有夠苛刻的。
合約的內容,大致便是說她楊柳當初是自願以童養媳的身份,以三十兩銀子的價格賣入白家,去到白家後要安守本分,忠於白家等等一系列說不清的條件。
對於白家,提的唯一兩個條件就是不得將她轉賣於他人,不得無條件的毆打她,別的一律沒寫。
而且不得毆打的這項是以一行小字加在下頭的,可想而知,大抵本身的契約上是沒這條的,是她孃家人不放心,再後來和白家協商,加上這一條的。
這契約說是童養媳的契約,其實和賣身契差不多,上面的條件全都是有利於賣家一方。
楊柳這才終於相信,原來白家這些年對她這個童養媳還真是算不錯的,這若是換了苛刻人家,哪怕就算打死她,人只要隨意給她灌上一個罪名,這事情就完全可以不了了之。
因為契約上寫的很清楚,不得無條件毆打,換句話說,若是犯了錯,還是可以毆打的,而且還是合法的。
想來這也就是為何白家對她這回回孃家的事情並沒多追究,因為拿著這張紙,她楊柳還真是哪裡都走不去。
但若是這樣,楊柳又覺著先還上這二十兩銀子是不是有些不妥,這銀子還了,那契約怎麼弄呢,白家會願意不在意那後面的十兩銀子,接了這二十兩銀子之後,就直接毀掉這契約麼?
但若是白家不給,萬一到時候他們不承認這先還上的二十兩銀子,那他們楊家咋辦呢,豈不是白白丟了二十兩?
可不要說她楊柳小人之心,這種有契約的事情還是一手給錢,一手交契約的好,不然到頭來說不清楚,可就是個麻煩事情了。
楊柳思索了一會,還是把手裡的銀子又遞給了曹氏,道:“娘,算了額,這錢還是等咱們湊齊了,才去還給白家,到時候還得一併把白家那邊的契約給拿回來,不然不太保險。”
曹氏不認識字,不知道這契約上到底寫了什麼,只是當時村裡認識字的人給她弄了這個,也沒說這到底有什麼用,她以為這東西不過就是當時賣楊柳的一個收據,便隨意收了起來。
如今聽楊柳說這東西原來還有這個用處,她嚇得臉色一變,立馬伸手接過楊柳手裡的契約,放在桌子上用手撫平了,道:“這樣啊,那錢咱這回就不還了,等遲些日子咱們存夠三十兩再還給白家好了。”
“嗯。”楊柳點點頭,同意遲些日子一齊把錢還給白家。
楊柳前世做生意的時候,大多時候都是相信白紙黑字多過相信人的,更何況這契約本身就是個白紙黑字的玩意,她自然得重視起來。
因為沒帶錢去白家,楊柳便沒喊四妮一起去,自己背上東西就急忙去了白家。
也不知道是巧合還是特意,楊柳走出村口,在路上等牛車的時候,竟然看見旺生就在她身旁不遠處,看那架勢也好似在等牛車。
楊柳都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來的,方才在路上的時候一直也沒瞧見他啊。
說實話,自從上回楊柳和慶豐把事情講清楚之後,楊柳雖然一直在孃家住著,但卻一直也沒見過旺生,楊柳都差點忘記有這一號人了。
想起上次自己信誓旦旦的和旺生說了自己會安心嫁給白向辰,要旺生以後別再找她,免得被人說閒話。但這陣子她一直在孃家待著,又完全不像是安心嫁給白向辰的模樣,楊柳這看到旺生的時候,莫名的有些尷尬。L
☆、第185章 出大事了
求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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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生站在不遠處看著楊柳,臉上微微帶著幾絲笑意,卻是未上前來打招呼。
楊柳大抵猜到旺生之所以這般,是因為上次她和他說過的那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