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慈禧辛酋垂簾(2)(1 / 2)

小說:百年爭戰 作者:路人四九

1861年11月2日,兩宮太后召見恭親王奕忻、體仁閣大學士周祖培、東閣大學士桂良、軍機大臣文祥,哭訴肅黨飛揚跋扈、欺君罔上,欺藐之狀,罄竹難書。 周祖培憤曰:肅等如此頑劣,辜負先皇,何不誅殺,以儆效尤! 慈禧道:八臣為贊襄王、親王、軍機大臣,怎可徑予治罪? 周祖培道:皇太后先行降旨,解任肅黨各職,爾後拿問。 慈禧道:事不宜遲,著即解載垣、肅順、端華等贊襄大臣人任,景壽、穆蔭、匡源、杜韓、焦佑瀛等著即退出軍機處。 然詔未宣,載垣、端華等已至。 載垣衝奕忻道:外廷臣子,何得擅入? 奕忻道:奉皇太后詔! 載垣謂兩宮太后:怎召此人? 慈禧道:吾皇甫諭,著恭親王奕忻為議政王。東後及哀家深感爾等護送吾皇聖駕,頗能盡其職分,今日大事已畢,監國之名,宜即開缺。 載垣厲喝:無有此說,予之監國乃大行皇帝遺命所授,兩太后無權去之,皇帝沖齡,非予允准,無論太后及何人,皆無權召見臣工。 慈禧道:爾乃矯詔惑眾!爾等不除,寰宇何以澄清? 議政王奕忻即宣詔書:奉上諭,前因載垣、端華、肅順等三人種種跋扈不臣,朕於熱河行宮命醇郡王奕譞繕就諭旨,將載垣等三人解任。茲於本日特旨召見恭親王,帶同大學士桂良、周祖培、軍機大臣戶部右侍郎文祥,乃載垣等肆言不應召見外臣,擅行攔阻。其肆無忌憚,何所底止!前旨僅於解任,實不足以蔽辜。著恭親王奕忻、桂良、周祖培、文祥即行傳旨,將載垣、端華、肅順革去爵職拿問,交宗人府會同大學士、九卿、翰、詹、科、道嚴行議罪。欽此。 載垣復喝:吾輩未入,詔自何來?吾等奉大行皇帝之…… 奕忻道:亂臣賊子,窮途末路,尚如此囂張乎!來人,速即拿下! 奕忻抓縛載垣等七臣畢,再宣上諭:著派睿親王仁壽、醇郡王奕譞將肅順即行拿問,酌派妥員押解來京,交宗人府聽候議罪。欽此。 肅順被逮,怒斥載垣、端華:早聽吾言,焉有今日!悔否? 載垣亦怒謂端華道:我之罪名,皆賴爾成! 端華道: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夫復何言! 肅順道:悔不早治此賤婢! 肅順鋃鐺入獄,少詹事許彭壽請飭察治三奸堂援,上疏曰:上年七月,大行皇帝發下硃筆命諸臣會議巡幸熱河是否可行,陳孚恩即有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之語,意在迎合載垣等。當時會議諸臣,無不共聞。 大行皇帝龍馭上賓,滿漢大臣中惟令陳孚恩一人先行赴行在,是該尚書為載垣等之心腹即此可見。 黃宗漢於本年春間前赴熱河,蒙皇考召見,即以危詞力阻迴鑾,迨聞皇考梓宮有回京之語,該侍郎又以京城情形可慮遍告於人,希冀阻止,其為意存迎合載垣等眾所共知。至侍郎劉堒、成琦、大僕少卿德克津太、候補京堂富績,雖無與載垣等交通實據,而或與往還較密,或由伊等保舉起官,或拜認師生,眾人耳目共見共聞。 耆英、柏葰之子亦各呈訴其父為肅順所陷,請昭雪。 肅順入獄當日,大學士周祖培、賈楨,即偕戶部尚書沈兆霖、刑部尚書趙光,合詞奏請兩宮皇太后,暫居垂簾之虛名,而收聽政之實效,親操政權以振綱紀。 肅順業已逮治,群臣上疏垂簾,兩宮太后喜不自禁。 11月8日,兩宮再傳聖諭:上年海疆不靖,京師戒嚴,總由在事之王大臣籌劃乖張所致。載垣等不能盡心和議,徒以誘惑英國使臣以塞己責,以致失信於各國,澱園被擾。我皇考巡幸熱河,實聖心萬不得已之苦衷也。 及夷事平息,肅順、載垣、端華三人,朋比為奸,阻擾迴鑾,以致聖體違和,龍馭上賓。 先皇賓天,普天同悲,然肅順等假傳先皇遺詔,篡政擅權;御史董元醇上疏條陳,母后皇太后、聖母皇太后特召載垣等面諭照行,彼等桀驁不馴,咆哮朝堂,驚嚇幼主,妄稱系贊襄皇上不能聽太后之命,請太后看折亦系多餘之事。 母后皇太后、聖母皇太后忍氣吞聲,肅順愈加暴戾,視御位如兒戲,擅坐嬉戲;進內廷如入自家,無所顧忌;恭送梓宮,輒敢私帶眷屬,喜樂如常,尤寒人心。 以上種種,皆大逆之罪也! 大清律例,大逆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惟朕心有所未忍,肅順加恩改為斬立決。載垣、端華均系宗室親王,國檢本有議親議貴之條,尚可酌情稍減。故於萬無可貸之中,免其棄市。載垣、端華均著加恩賜令自盡。 景壽身為皇親國戚,緘默不語;穆蔭、匡源、杜翰、焦佑瀛於載垣等竊奪政柄,不能力爭,均屬辜恩溺職,按律應發往新疆效力贖罪。惟念三姦凶焰方張,受其鉗制,均有難與爭衡之勢,其等不振作,尚有可原。 兵部尚書穆蔭,著即革職,加恩發往軍臺贖罪;御前大臣景壽、吏部左侍郎匡源,署禮部右侍郎杜翰、太僕寺卿焦佑瀛,均著即行革職,加恩免其發遣。這章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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