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李鴻章裁撤常勝軍(1 / 2)

小說:百年爭戰 作者:路人四九

第一百五十四章 李鴻章裁撤常勝軍 常州、丹陽得克,李鴻章再召李鶴章、劉銘傳、郭松林等,商談常勝軍裁撤事宜。 李鴻章道:常勝軍每月需耗銀五六萬兩,而且要求巨大,又反覆無常,必即撤之。 郭松林道:我之洋槍炮隊,與其相差無幾;無戈登之洋槍隊,吾軍亦能摧城拔寨。 劉銘傳道:丁日昌之炸炮局,已能製作各種開花炮彈,供給吾軍,綽綽有餘。 李鴻章道:營務處補用知府丁日昌,速去崑山常勝軍處,與戈登協商其部裁撤事宜。 丁日昌接令,即至崑山,晤會戈登,道明來意。 戈登道:我亦有此意,煩請速稟李撫臺,即日即行裁遣。 丁日昌道:戈登先生,如此痛快,無一條件乎? 戈登笑曰:拿爾等錢財,方能消災。這十九萬裁遣費用,煩請轉呈李撫臺。 丁日昌道:請問戈登先生,貴國駐上海領事巴夏禮先生,是否還要通告? 戈登道:當然通告,海關赫德先生處,亦要告之,我即奔赴上海,相商此事。 丁日昌別後,戈登密友、軍醫馬加尼道:戈登先生,此軍一裁,我等再不能持槍賺錢。 戈登道:李太狡猾,我等不是對手,與其讓李慢慢削弱,灰溜而去,不如乘現在形式大好,多提一些裁撤條件。而且我軍正在腐化渙散。中國人曰,錯失此村,再無此店。 李鴻章聞訊大喜,迅籌款十九萬元,與戈登協力,繞過巴夏禮、赫德,十日之內,即將三千餘常勝軍裁遣完畢,十二名外籍軍官、三百名洋槍隊、六百名炮隊,李鴻章照單全收。 常勝軍裁撤,李鴻章心情舒暢,疏曰:奏為裁遣常勝軍連日辦理就緒各情形,遵旨覆陳,仰祈聖鑑事。 竊常州克復後,定議裁撤常勝軍,臣於四月初七日附片陳明,當即督飭丁日昌等妥速辦理。 旋奉四月十四日寄諭:戈登帶隊協剿,現在常州攻克,該洋人不言進攻金陵,竟肯先行遣散,免將來許多枝節,實屬不可失之機會。該撫自應乘勢利導,妥為遣散。如戈登將所部佈置妥協,洋弁均皆回國,則是戈登真心要好,始終如一。僅止頒給旗幟功牌,不獨無以酬其勞,且恐無以餐其欲。即著李鴻章飭令丁日昌、李恆嵩等與戈登妥為辦理。一俟辦有就緒,即將如何再行嘉獎戈登之處,迅速奏聞。欽此。 仰見聖慮周詳,柔遠防患之至意。茲據丁日昌回省面稟,並據戈登、李恆嵩具稟於二十五日辦理遣散完竣等情前來,謹為我皇上縷細陳之。 緣常勝軍起於美國人華爾,其初不滿千人,陸續增至四千餘人。糧餉軍火,惟意所欲,無從核減。 同治元年秋冬間,調令助剿金陵,不能成行,遂致白齊文之變。臣在上海與英國提督領事等反覆議論,始得更定章程。兵額裁至三千,月餉發至七萬餘元。合之購辦軍火、賞恤、雜支各款,每月須十萬元有零。 戈登接帶後,臣加意撫馭,遇事尚受商量,而性急多疑,每有反覆。 自今春金壇、揚庫兩次敗北,戈登頗覺氣餒。三月二十二日常州之役,城已轟破,未能爬入。戈登目擊常勝軍之不能得力。四月初六日再舉攻城,戈登即請我軍為前敵,常勝軍為後隊,蓋自知不如我軍之用命也。 常城克復,即將洋槍隊調回崑山,派令丁日昌前往會商撤遣,戈登意甚欣悅,乃臣於十五日接據巴夏禮申陳,以議裁常勝軍一事,必須知會駐滬英官轉稟駐京公使查核辦理。 據赫德來函,謂蘇省雖已肅清,金陵、湖州兩處賊竄可虞,引咸豐十年以前之事為戒,極言常勝軍不可遽裁,譬喻百端,戈登似為所動。 丁日昌等往復開導,忽迎忽拒,尚欲迎合巴夏禮、赫德二人之議,留炮隊六百名,槍隊一千餘名。 丁日昌復探其情,謂之曰:爾在中國助剿,功成回國,中外傳名。倘不此時裁撤,將來接帶者倘若白齊文之類,鬧出事端,豈不為爾聲名之累。巴夏禮、赫德系局外人,方以為常勝軍十分可靠,故不肯遽裁,爾何不將此軍近日不能得力實情自與剖論,免得自己聲名為他人所累。 戈登深以為然,即於十七日夜馳赴上海。其時赫德已北上,遂與巴夏禮再三辨論,巴夏禮始得釋然。惟以上海要地,請由臣酌派得力兵勇駐守,屬戈登轉達等情。 戈登回崑山述其語,丁日昌恐洋人情性無常,或又中變。即請戈登將應答之語親書洋字一紙留存,以免巴夏禮、赫德二人藉口,並翻譯節略,由戈登等函稟到。 臣閱其與巴酋問答之詞,首言洋槍隊兵頭多非正兵,不諳兵法,朝夕飲酒,兵丁自去自來。遇事便與官軍作對,只知增添口糧,不想作事。因此數層不妥,故戈登立意相勸遣散。次言巴夏禮是為中國地方起見,並非多事,屬臣不必與之鬥氣等語。 臣先已備文札復巴夏禮,為具言兩年戰事,常勝軍會合官軍與官軍獨自分路攻剿之顛末,與常勝軍近日底細,所以議裁之故,並告以現在辦法系酌留得力炮隊六百人,槍隊三百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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