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歷在目。他說相信拉拉會在這樣的重任中“學到前所未有的有價值的東西,從而使得自己的職業競爭力上升
到一個決定性的新臺階”。
還有自己接專案的時候,李斯特給自己加薪的那個廉價的5%,現在想起來就反胃。
拉拉不能控制自己的腦子,往事風車般一幕一幕地過電影,越是回想,胸口越是覺得喘不過氣來,要炸開一
樣,恨不能找塊水泥地,狠命砸個杯子。
拉拉很想知道李斯特這麼待她是為什麼,總不能用“犯賤”二字來解釋吧。她想得太陽穴突突跳,終於不得
不承認,一個三十歲不到的人,大約很難理解一個六十歲的人的想法。
拉拉的前任過氣男友曾經說她是個著名的行動家,這一點倒沒有錯,她是個想明白就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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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多年教給她的SMART原則(本處指SMART原則中最後一條:任何事情都要有時間限制,到了一定時候,就
要看結果),根深蒂固地影響著她的行事準則,她的時效性控制得很好。任何問題,拖了一定的時間後,她就
會敦促自己:不能滿足於自己一直在致力於某問題,就糊里糊塗無限期地拖下去;要給自己一個明確的時間限
制,就是再複雜的事情,到那個事先定好的時間點,就一定要下一個結論,到底我該往哪個方向去了。
李斯特是為了什麼,不是拉拉能理解的;玫瑰肯定不是什麼好意,可拉拉也不理睬她背後的動機——拉拉把
李斯特手下所有表現好的、重要的員工,挨個排了隊,看明白一點,要想靠表現好讓李斯特主動提拔培養你,
尚無先例。他幾乎只在一種情況下會主動提拔,那是再不提拔會導致他自己過不了關。但凡有第二可行替代方
案,他就延遲所有的提拔和變動。
16 最後的玫瑰(4)
關於去找何好德求助的問題,拉拉的心裡真叫千迴百轉。不去找他,自己在DB徹底沒戲,他是她最後的希
望;去找他呢,假使他做主給了經理的名分,自己就徹底得罪了李斯特,而到時候自己終究也只是李斯特手下
的一名經理,日子恐怕也好過不了。再者,大老闆們個個都是日理萬機的,自己和何好德的級別差距,好比天
地之遙,去找他,恐怕要惹他反感,自討沒趣——拉拉對於去找何好德,內心畏難,並無自信。
思來想去,還就是玫瑰說的那條路,找工作吧。她說幹就幹,開始找工作了,找了一個月,卻沒個眉目。
玫瑰隔三岔五就打個電話試探拉拉,怎奈探不明拉拉的動向。到底是根本沒動手找工作呢,還是找得不順
利,一點也問不出來。急得玫瑰直跳腳,恨不能一腳把拉拉給踢出DB。
玫瑰耐著性子和拉拉說:“拉拉,咱們都是七十年代生人,毛主席的語錄背過不少吧?‘一萬年太久,只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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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這話明白吧?”
拉拉說:“有這條,抗日時候說的?”
玫瑰說:“關抗日啥事情?青春什麼時候都苦短。”
拉拉哼哼哈哈地說:“知道,玫瑰薔薇都要趁怒放的時候怒放,別等凋零了才想怒放。我最近也在致力於找
個好老公呀,要有錢有貌對我又好的——我自己呢,就不用那麼辛苦了,笨女人才自己幹得那麼辛苦呢。我想
通了,我就跟李斯特這兒打混,哪兒也不去了,要打混,哪兒都沒有這好。美國人不是65歲才能退休嗎,他老
人家還好幾年才能退休呢,我就這兒跟定他混了,每年跟著大家夥兒加薪8%,混個五年,到時候月薪沒有九千
也有八千了,多少人還羨慕這樣的工作呢。”
玫瑰氣得腦門冒煙,拿拉拉這根木頭沒轍。看看一個月兩個月過去了,已經安排好要移民澳洲的玫瑰耗不起
了,她沒有和公司裡任何人任何部門打招呼,就開溜跑了,根本沒有按勞動法提前一個月向李斯特提出辭職,
李斯特事先一點沒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