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部分(3 / 4)

小說:福滿花香 作者:淘氣

聽見,忙道:“快去報官拿了,一旦又去抓別人就不好了。”

李花兒聽見,有些無奈;沈珩聽見,則又是一陣子氣。

她竟還知道不好!

沈珩握著拳頭,咬著牙道:“拿我的名帖去見翁縣令,畫了那人的樣貌,就算把清遠縣,不,就算把平水州翻過來,也得把那廝找到!”

小喜不敢耽誤,立刻道了聲:“是。”

李花兒和吳大少爺對視一眼,都不說話。

沈珩則再次對他二人一禮,才對溫奴道:“先到我那兒,再說吧。”

溫奴笑著點頭,抱著那隻叫錚錚的兔子,對李花兒笑道:

“今天的事情謝謝你。”

李花兒搖搖頭,笑道:“姑娘不必言謝。”

說罷,她看著沈珩的表情,又加了一句:“只姑娘,下次別一個人亂跑就好了。”

溫奴點點頭,一副聽話的樣子:“好。”

應得痛快。

而後,她又打量了一下吳大少爺,笑道:“你也好,看不出你個文弱書生,還挺有肝膽的。”

李花兒聽著,有些哭笑不得。

這是……謝人嗎?

吳大少爺笑得恬淡,一拱手:“不敢,路遇不平而已。”

溫奴讚許地點點頭:“那我們以後再見了。我就在珩哥哥家,到時候來找你們說話。”

說著,抱著兔子,和沈珩走了。

李花兒分明看見,沈珩完全是頭疼的樣子。

她能理解沈珩。

有這樣的妹子,的確挺讓人頭疼的。

……

待那二位離開後,吳大少爺才開口道:

“沈先生的這個妹妹,看來很讓沈先生煩憂。”

李花兒一笑:“平時看著不羈,倒是心疼妹妹。”

只是想想剛才沈珩的樣子,似乎又有些不對。

一個閨門秀戶的大小姐,天真爛漫的,竟然連個丫頭都不帶,就出門了。

還輕信了陌生人,差點兒出了天大的事兒。

依著常理,起碼也要罵一頓。

而沈珩沒有。

除了劫後餘生,他對溫奴,並沒有兄長對妹妹的親密,反而多了些敬重。

想想沈珩那句“逐出家門”,許那奇怪的態度,就從這四字而來吧。

李花兒想著,嘆了口氣。

“李花兒。”吳大少爺叫了她一聲。

李花兒回過神來,看向吳大少爺。

“你真的沒事兒吧?”

吳大少爺見她愣神,以為是被方才的事情嚇到了,又將之前的話,又問了一次。

李花兒搖搖頭:“沒事兒的,雖然有些嚇人,但平安就好。”

吳大少爺“哦”了一聲,想了想,道:

“那我們走吧。”

李花兒一怔:“去哪兒?”

吳大少爺笑了:“去醫館,給你抓些安神的湯藥。”

說罷,他一頓,又道:“下次若再遇見這樣的事情,你要先喊出來,街上人一多,那等人就不敢造次了。”

李花兒沒想到吳大少爺會和她說這個。

還是那樣一本正經地說。

她承吳大少爺這個情,不由笑了。

“多謝。”她屈膝一禮,“不過。大少爺也是手無縛雞之力,看他動了刀子,也不知道躲一躲。”

吳大少爺看了她一眼。

“你們兩個在我身後呢。”他道。

“嗯?”李花兒沒明白他的意思。

“我好歹算是讀書人,識得忠義,應為人先,更何況你們還是兩個女子,我怎好後退。”

吳大少爺依舊如常,面上總是溫溫和和的表情,說話的語氣也很是平和,似沒有什麼感情的起伏。

李花兒聽見吳大少爺這話,突然就被觸動了心腸。

類似的話,她似乎聽過,但依舊記不得誰說過。

只是,她知道事情從不是這樣的。

很多食朝廷俸祿,又識文斷字的人,都不這樣。

有史記載處,能做到危難之時“為人先”者的,都是可以被樹碑立傳的。

由此可知,這三個字,多難得。

她不免認認真真地打量了一番這個大少爺。

雖然已經是個秀才了,但不管是打扮還是模樣,和沒中秀才前,都是一樣的。

依舊是劍眉星目,抿著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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