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8部分(1 / 4)

小說:大秦帝國 作者:冬兒

皇帝之功,勤勞本事。上農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專心揖志。

器械一量,同書文字。日月所照,舟輿所載。皆終其命,莫不得意。

應時動事,是維皇帝。匡飭異俗,陵水經地。優恤黔首,朝夕不懈。

除疑定法,成知所闢。方伯分職,諸治經易。舉錯必當,莫不如畫。

皇帝之明,臨察四方。尊卑貴賤,不逾次行。奸邪不容,皆務貞良。

細大盡力,莫敢怠荒。遠邇闢隱,專務肅莊。端直敦忠,事業有常。

皇帝之德,存定四極。誅亂除害,興利致富。節事以時,諸產繁殖。

黔首安寧,不用兵戈。六親相保,終無賊寇。歡欣奉教,盡知法式。

六合之內,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盡北戶。東有東海,北過大夏。

人跡所至,無不臣者。功蓋五帝,澤及牛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

琅邪臺刻石文之後,附記了這篇最長刻石文產生的經過:李斯王賁等十一位隨皇帝出巡的大臣在“海上”會商,一致認為古之帝王地狹民少動盪不休,尚能刻石為紀,今皇帝並一海內天下和平,天下相與傳頌皇帝功德,更該刻於金石以為表經。於是,產生了這篇專一地全面地敘述滅六國之後帝國新政舉措的文辭。

列位看官留意,這三篇刻石文極易被看做歌功頌德之辭,而忽視了它對歷史真相真實記載的史料價值。就後世史家對秦史的研究而言,至少忽視了琅邪臺刻石文中的兩處事實:其一是“器械一量”一句。所謂器械,衣甲兵器也;所謂一量,統一規定形制尺寸重量也。這一事實是說,秦在統一文字、統一度量衡等等之外,還有一個統一,這就是統一大軍裝備的形制尺度與重量。在諸多史家(包括軍事史、兵器史等專史)與文化人的知識認定裡,都以為兵器衣甲裝備的標準化是從宋代開始的,因為,歷代兵書中,只有宋代編定的《武經總要》規定了各種兵器的尺寸重量。對秦帝國的兵器裝備標準化,既往的通常說法是史料無載,一直到當代考古學者在秦兵馬俑中發現了大量尺寸、重量、形制同一的箭鏃,方才提出了這一理念。事實上,琅邪臺刻石文中的“器械一量”便是確實無誤的史料。而且,刻文中將“器械一量”與“同書文字”並列,可見其重要。《史記·秦始皇本紀·正義》對此條的解釋是:“內成曰器,甲冑兜鍪之屬。外成曰械,戈矛弓戟之屬。一量者,同度量也。”所指意涵非常明確。只不過因為種種原因,被人忽視而沒有作為公認史料提出罷了。其二是“六親相保,終無賊寇。”當代人大多激烈抨擊秦政中的連坐制,幾乎沒有哪個史家或學人提出連坐制在當時的實際意義。這一條給我們展示了秦帝國自家的實際解釋:連坐制的實際意義在於“六親相保”,其實際效果則是“終無賊寇”。也就是說,起於戰時管制的秦法連坐制,透過相互舉發犯罪,而達到共同防止犯罪,進而族人親人互相保護的目標。對於社會總體效果而言,沒有人犯罪了,自然也就沒有賊寇這種罪犯了。因為這一實際效果,秦統一中國之後,連坐制非但沒有廢除,反而是推向了整個華夏。自秦之後,後世斷續沿用連坐制而始終不能徹底丟棄,應該說,這種實際效果起了決定性作用,尤其在戰時社會。

就是在這次大巡狩濱海之行的後期,盧生徐福等幾個方士第一次上書皇帝,萬分肅穆地說海中有三座神山:蓬萊、方丈、瀛洲,上有仙人居之,請求攜帶童男童女出海求仙。從一個方面說,始皇帝親臨大海,眼見其壯闊遼遠,對流傳久遠的海中有仙之傳聞不可能完全拒絕相信,更兼其時嬴政皇帝的暗疾已時常發作,遂允准了盧生徐福之請,准許其籌劃出海求仙。從另一方面說,其時六國貴族多有逃亡,許多貴族後裔都逃遁到海島藏匿;嬴政皇帝完全可能以方士求仙為名目,派出精幹斥候於護衛求仙的軍士之中,以求查勘貴族藏匿之真實情形。

第三次大巡狩,在始皇帝二十九年(公元前218年),時年嬴政四十二歲。

這次大巡狩的路線是:咸陽——三川郡(在陽武博浪沙遇刺)——膠東郡——之罘山——琅邪臺——返經恆山——經上黨——西渡河入秦。從時間看,是仲春(二月)出發,大約在立冬前後歸秦,也是堪堪一年。這次大巡狩與上次緊緊相連,其使命大體也與上次大體相同。始皇帝第二次抵達海濱,登臨之罘山,留下了兩篇刻石文字,其內容與嶧山石刻大同小異。這次大巡狩中發生的最大一件事,是三川郡陽武縣博浪沙路段的刺殺皇帝事件。這一事件的真相後來見諸於史冊:舊韓公子張良攜力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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