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9部分(3 / 4)

小說:大秦帝國 作者:冬兒

介懷。”

“先生通達,嬴政欣慰之至矣!”

簡潔利落卻又厚實得體的幾句開場白,李斯已經掂量出,這個傳聞紛紜的年青秦王絕非等閒才具。所發兩問,看似閒適論學,實則意蘊重重,直指實際要害。你李斯既是荀子學生,如何卻為別家學派做總纂?是你李斯拋棄了師門之學另拜呂門,還是學無定見只要借權貴之力出人頭地?《呂氏春秋》公然懸賞求錯,轟動朝野,你李斯身為總纂,卻是如何評判?此等問題雖意蘊深銳,然迴旋餘地卻是極大。大禮相請,虛懷就教,說明此時尚寄厚望於你。若你李斯果然首鼠兩端,如此一個秦王豈能不察?更有難以揣摩者,秦王並未申明自己的評判,而只是要聽聽你李斯的評判,既是一種選擇,也是一種冒險。也就是說,秦王目下要你評判學問,實際便是要你選擇自己的為政立足點,若這個立足點與秦王之立足點重合,自然可能大展抱負,而如果與秦王內心之立足點背離,自然便是命蹇事乖。更實在地說,選擇對了,未必壯志得遂;選擇錯了,卻定然是一敗塗地。然則,你若想將王者之心揣摩實在而後再定說辭,卻是談何容易!秦王可能有定見,也可能當真沒有定見而真想先聽聽有識之士如何說法。秦王初政,尚無一事表現出為政之道的大趨向,你卻如何揣摩?少許沉吟之際,李斯心下不禁一嘆,莫怪師弟韓非寫下《說難》,說君果然難矣!儘管一時感慨良多,然李斯更明白一點:在此等明銳的王者面前虛言周旋,等於宣告自己永遠完結。無論如何,只能憑自己的真實見解說話,至於結局,只能是天意了。

思忖一定,李斯擱下茶盅坦然道:“李斯入秦,得文信侯知遇之恩,故而不計學道軒輊,為文信侯代勞總纂事務。此乃李斯報答之心也,非關學派抉擇。若就《呂氏春秋》本身而言,李斯以為:其書備採六百餘年為政之成敗得失,以王道統合諸家治國學說,以義兵、寬政為兩大軸心,其宗旨在於緩和自商君以來之峻急秦法,使國法平和,民眾富庶。以治學論之,《呂氏春秋》無疑煌煌一家。以治國論之,對秦國有益無害。”

“先生所謂煌煌一家,卻是何家?”

“非法,非墨,非儒,非道。亦法,亦墨,亦儒,亦道。可稱雜家。”

“雜家?先生論定?文信侯自命?”

“雜家之名,似有不敬,自非文信侯說法。”

“先生可知,文信侯如何論定自家學派?”

“綱成君曾有一言:《呂氏春秋》,王道之學也。”

“文信侯自己,自己,如何認定?”

“文信侯嘗言:《呂氏春秋》便是《呂氏春秋》,無門無派。”

“自成一家。可是此意?”

“言外之意,李斯向不揣摩。”

“本門師學,先生如何評判?”嬴政立即轉了話題。

“李斯為文信侯效力,非棄我師之學也。”李斯先一句話申明瞭學派立場,而後侃侃直下,“我師荀子之學,表儒而裡法,既尊仁政,又崇法制。就治國而言,與老派法家有別,無疑屬於當世新法家。與《呂氏春秋》相比,荀學之中法治尚為主幹,為本體。《呂氏春秋》則以王道為主幹,為本體,法治只是王道治器之一而已。此,兩者之分水嶺也。”

“荀學中法治‘尚’為本體,卻是何意?”

“據實而論,荀學法治之說,仍滲有三分王道,一分儒政,有以王道仁政御法之意味。李悝、商君等老派正統法家,則唯法是從,法制至上。兩相比較,李斯對我師荀學之評判,便是‘法制尚為本體’。當與不當,一家之言也。”李斯謙遜地笑笑,適時打住了。

“何謂一家之言?有人貶斥荀學?”嬴政捕捉很細,饒有興致。

“他家評判,無可厚非。”李斯從容道,“斯所謂一家之言,針對荀派之內爭也。李斯有師弟韓非,非但以為荀學不是真法家,連李悝、商君也不是真法家,唯有韓非之學說,才是千古以來真正法家。是故,李斯之評判,荀派中一家之言也。”

“噢——?這個韓非,倒是氣壯山河。”

“秦王若有興致,韓非成書之日,李斯可足本呈上。”

“好!看看這個千古真法家如何個真法?”嬴政拍案大笑一陣,又回到了本題,“先生一番拆解,倒是剖析分明。然嬴政終有不解:仲父已將《呂氏春秋》足本送我,如何又以非常之法公諸於天下?”

李斯一時默然,唯有艙外風聲流水聲清晰可聞。嬴政也不說話,只在幽幽微光中專注地盯著李斯。沉吟片刻,李斯斷然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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