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家的早飯是玉米糊糊,白麵饅頭,炒土豆絲。 她們這兒的飲食習慣是一天三頓飯,重視早飯和午飯,早飯有乾的有稀的,還得有菜,這才是完整的早飯,少一樣都感覺這飯就跟沒吃似的。 午飯也是差不多。至於晚飯,就吃的特別簡單了,吃點鹹湯就可以。 這個鹹湯,就是放兩把麵粉,放一點青菜,一起燒熟,條件好的家庭,會在湯裡磕個雞蛋,再好一點的,可能加一點點肉絲。 不得不說,這種飲食習慣還是很健康的。 鬱嬌繼承了原主的一切,包括她對食物的渴望。看見桌上擺著的有點發黃的白麵饅頭,就控制不住的想伸出手。 鬱嬌:“……” 她收回不受控制的手,揉了揉肚子。昨晚吃撐的感覺太難受了。 她只喝了點粥,掰了一小塊饅頭。孫慧也和她一樣。 孫振兵不在家,他從一歲就被祖母抱過去養了。大部分時間都在祖母那裡生活。 她爹孃也高興自己能佔點便宜。 鬱嬌的祖父有兩個兒子,孫明生是老二。 兩個兒子成親之後就分了家,父母偏愛小兒子,和他一起生活,都住在街上的一個宅子裡。 她們家現在住的這個院子,原來是孫老大一家住的。 但是,孫老大媳婦看中了住在街上的體面和利益,找藉口和老頭老太太鬧了起來。孫老大是個耙耳朵,什麼都聽媳婦的。 為此,兄弟倆打了一架,老頭雖然想幫著小兒子,但無奈大兒媳婦實在太難纏了,一哭二鬧三上吊玩了一遍,最後無奈之下,只好用抓鬮的方式來決定街上的宅子給誰。 兩個老人是不會離開街上的,所以誰抓到了這個宅子,誰就得和老人一起生活。 孫明生運氣不好,輸給了大哥。 但其實大哥運氣也說不上好,他雖然住到了街上,但是那個宅子,他只有一半使用權,另一半,是老父母在用。 而老父母不喜歡他,理都不理他,大家都過的不太順心。 鬱嬌的親大伯,就是盯著敬亭爺爺和老奶奶,準備繼承他們宅基地的一員。他是想住街上,但真心不喜歡和自己爹孃一起住。 她的親大伯母,是街上嘴碎的大娘大嬸中,唯一一個真正對她有惡意的人。 吃過早飯,鬱嬌跟著孫慧來到街上,找自己的堂姐妹堂兄弟一起玩。 其實也沒什麼好玩的,一群小孩,就在街上跑來跑去,有路過的拖拉機,就扒在人家後鬥上跟著車走,弄得司機急不得惱不得。 單單呵斥幾聲,小孩子們根本不聽。人家停下來,瞪著眼嚇唬孩子,還不能嚇唬過了,這些都是本村孩子,而他是個過路司機。差不多嚇唬一下,讓他們趕緊下去就得了。 好吧,一看陌生人瞪眼睛了,老實了,下來了。等他一搖把,車子走起來了,孩子們又跑著扒上去了,不跟完這條街,別想甩開這些小不點。 扒完了車,就爬到麥秸垛上玩滑梯,把人家堆得好好的麥秸垛滑的亂糟糟,一點也不嫌扎得慌,等大人出來把他們訓一頓,也就消停了。 一群小孩玩累了,就在街邊找塊石頭一坐,跟街邊閒聊的大娘大嬸們湊在一起。 一個大娘問鬱嬌:“嬌嬌,你家那兒好,還是這兒好啊?” “這兒好。”現在的鬱嬌可不會低著頭不說話了。 大娘哈哈笑:“瞧瞧,嬌嬌還知道是咱們這兒好。” 另一個大娘特別自豪的說:“那肯定是咱們這兒好啊。西山那個小村子,跟咱們村怎麼比?” 一位大嬸又問了:“嬌嬌,那你想在咱們這兒待著嗎?別回去了。” “可以嗎?”鬱嬌一臉驚喜。 大娘大嬸們笑得更大聲了。 這個時候,鬱嬌的親伯母說話了:“那當然可以了,你本來就是咱家的孩子。”她指著孫慧,說道:“這是你親姐姐,你就是她們家的孩子,你小姨就是你媽。” 有一位大娘多少還有點分寸,剛要提醒她別跟孩子亂說,就見鬱嬌一秒變臉,哇哇大哭。 她順手給自己加了到擴音符。一時間,周圍的大人都被她的超大嗓門給驚到了。這就是個真·大喇叭啊。沒想到這個瘦瘦小小的大頭娃娃哭起來這麼驚人。 大娘大嬸們忙著哄:“別哭啊,怎麼了呀這是?” 鬱嬌邊哭邊對著大伯母說:“你胡說,我小姨要是我媽,我怎麼不在這兒住。是不是上戶口的人弄錯了呀。我要去找大隊的人問問。” 鬱嬌邊哭邊往南走。大隊在這條街的南邊,路東一個很大的院子,裡面一排整齊的瓦房。 大娘大嬸們頓時一驚,趕緊拉住她,勸道:“嬌嬌,別聽她胡說。那是你小姨,不是你媽。” 這要是讓孩子跑到大隊去,說不定村裡真能過來糾纏,明生兩口子有可能被追繳罰款。 這種事情也就是民不舉官不究,真要追查起來,還能查不出來嗎? 但是她們沒想到,幾個大人竟然拉不住這個小孩。她輕輕一掙,竟然就掙脫了,又跑了。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