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被出繼的長女(1)(1 / 1)

現在是1952年四月,長寧5歲半。 這一世她的名字叫林秋,大概是因為出生在秋天。 她的父親林安邦,是個軍人。聽從父母安排,回家探親的時候娶了她的母親,有了她。 母親是逃荒來的孤女,被爺奶收留,給父親做了媳婦。 婚後沒幾天,林安邦就返回部隊。林秋出生的時候他沒回來。 林秋出生沒多久,她的母親去世了,父親還是沒有回來。 母親去世不到一年,父親在部隊娶了新的妻子。婚後三年抱倆,生了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 林秋的爺爺林大山,有三個兒子,長子林安國早年參軍,犧牲了。 次子林安民在家務農,早早就娶妻生子,長子林江今年已經10歲了,後面還有次子林河和小兒子林海,分別是7歲和3歲。 小兒子,也就是林秋的父親林安邦,也有三個孩子,長女林秋,原配所出。長子林正,還不到4歲,小女兒林嵐,今年2歲。林安邦在部隊表現不錯,現在已經是副團了。 前幾天他帶著妻子和孩子回來探親,待了幾天就走了。他走了以後,也就是昨天,爺爺奶奶就給林秋改了族譜,把她過繼給了已逝長子林安國,親爹就變成了三叔。 在這之後,林安邦十幾年沒再回來。 原主已經懂事了,她心裡對父親憤恨不已,怨念難消。哪怕她的爺爺奶奶對她很好,哪怕她的親爹也一直有寄錢回家,她也無法釋懷。 林秋性格執拗,說嚴重點就是有點偏執,她心裡認準了父親是因為新妻子和後面生的孩子而拋棄了她,哪怕後來父親解釋過原因,也改變不了這個想法。 她的性格又有點擰巴,心裡再恨,再難過,嘴上也一句不說。 在她長大了以後,林安邦那時已經到了京城軍區,寫信讓她去京城,他在那邊幫她安排好了工作。林秋去了,但是她和親爹、繼母以及弟弟妹妹都相處的很糟糕,她心裡積攢的鬱氣需要宣洩,就像只刺蝟,見人就想刺,家裡每天都在爭吵。 後來,她自己受不了了,辭掉工作,買了車票回老家,卻在火車上遇到了持械鬥毆事件,被連累送命。 本來,原主林秋是有機會重來一次的,但是她不願意。她覺得,哪怕重來一次,她依然無法釋懷,依然忿恨難消,她依然會一輩子都過的不快樂,這樣的人生,她不想要。所以,她放棄了機會。 林秋沒有什麼要求,就希望過好自己的人生,和親爹一家不再有牽扯,不管有什麼原因,什麼理由,他放棄了這個女兒,把她一個人扔在鄉下十幾年,這是事實。 有些感情,一旦錯過了,就很難再去彌補。 要是可以的話,請長寧幫忙照顧一下爺爺奶奶,雖然她對爺爺奶奶也有一點怨念,但是他們對她的關愛不是假的,對她和對二伯家的三個孫子都是一視同仁。但是她也不強求,做不到就算。 長寧,現在是林秋了,抹了一把臉,不光林秋擰巴,她也覺得擰巴,整件事情都擰巴。 要過繼,問過原主的意思嗎? 為什麼早不過繼?趁著原主還不記事的時候過繼不行嗎? 偏偏等到親爹回家探親又走了以後過繼,那不就是明明白白的告訴小林秋“你爹不要你了”嗎? 就算過繼了,林秋也是林安邦的親生女兒,為什麼不能接走養育? 都是林安邦的孩子,一個在農村吃苦受累的長大,另外兩個在城裡享福,在親爹親孃眼前撒嬌,原主心裡能平衡的了? 就算爺爺奶奶對她挺好,但農村孩子該乾的活、該吃的苦、該受的罪,原主一樣也沒落下。 她明明有爹,卻活成了一個孤兒,她能不恨嗎?後來她到了城裡,看到自己和弟弟妹妹之間的差距,這種恨就變得更加強烈了。 她一身破爛,別人衣著光鮮,她雙手粗糙,別人活得跟個嬌小姐一樣,她怎麼能接受? 大人的世界可能有各種各樣的考量,但原主一個不到六歲的孩子,心裡的邏輯很簡單,“親爹娶了後媽,生了孩子,拋棄了她”。 對她來說,什麼理由都不重要,結果才是最重要的。 昨天,林秋得知自己被過繼之後,整個人悲憤欲絕。她來的時候,這具身體受原主的情緒影響,非常不舒服。喝了靈泉才緩過勁來。 長寧為原主感到可惜,其實原主很能幹,也能吃苦,要是能想通,願意放下心裡的執念,自己就可以過的很好。 可惜,她終究放不下。 她爹也沒有真渣到底,每個月按時寄錢回來,還叮囑爺爺奶奶一定要讓她上學。 但原主是真的恨他。無論如何也不願意原諒他。 長寧,就徹底無視他好了。反正原主的心願也是不和他有牽扯。 既然她現在是個孤兒了。孤兒也有孤兒的活法。 她走出自己的房間,爺爺在掃院子,奶奶在廚房做飯。 “爺爺,奶奶。” “秋秋起來了。先洗臉,等會飯就好了。”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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