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天雄三鎮(三)(1 / 3)

駱馬(學名:vicugnavicugna):是駱駝科、羊駝族、駱馬屬的大型哺乳動物。是駱駝科的動物從北美洲進入南美洲的一支的後代,體型較小,無駝峰,分佈於安第斯山區和南美洲南部的草原、半荒漠地區,該屬僅有1種、2亞種,是野生動物,和人工飼養的大羊駝及小羊駝並非一種動物,分屬不同的屬。駱馬毛在羊駝毛中最粗最長,彈性較差。絨毛的細度為25~35μm,剛毛為150μm。長度為200~。

駱馬除野生種外,還有相當數量的馴良種,被印第安人廣泛地用作馱役工具,就像中國農民駕馭小毛驢一樣。

外形特徵

駱馬體長125-190厘米,肩高70-110厘米,尾長15-25厘米,重量35-45公斤。是駱駝家族中最小的成員,駱馬被認為是野生的羊駝的祖先。它的脖子和****像駱駝,體型像小馬,性情溫和。頭部大,楔形,耳朵幅大,三角眼,有一個長長的脖子和腿,它善於用腳底和腳趾,以便在岩石和礫石獲得站的更穩。駱馬的毛長而細軟,顏色有純白、黑色、黃褐色等。頭部的皮毛從黃色到紅褐色,在頸部融合成一個蒼白的橙色。有30厘米長的柔滑的白色長鬃毛覆蓋****,身體的其餘部分的皮毛柔軟,長度統一。背面是淺棕色,腹部部和側面是骯髒的白色。[1]

棲息環境

性喜高寒,多棲居在4000-5000米的高山之上,特別是巍峨綿亙的安第斯山更是它棲息生活的故鄉。[2]

生活習性

駱馬是秘魯、玻利維亞、阿根廷和智利的安第斯山區海拔3500至5750米高的半乾旱草原上特有的動物,能夠在空氣稀薄的高山上馱運貨物,它的肉可以食用。皮可以製成皮衣、皮帽,毛可以製成毛織品。

駱馬以群體生活為主,每群有5-15只。擁有類似駱駝般的習性,耐飢早。忍勞累。在山間崎嶇的羊腸小道上,它行走自如,而且能連續行走五天而不疲倦,而且整休一天又可繼續上路。每群都有個首領,成5-15只一群,由一隻雄獸率領其它雌獸。擁有高度的警覺性,在行進時,首領總是在後面壓陣並擔任警衛。一旦嗅出異昧,它便立即高鳴起來,督促全群速逃。在遇到危險時,雄獸發出警報,同時挺身向前護衛雌獸後退。它們在海拔4500米處奔跑,每小時可達47公里。其視覺發達,聽覺中等,嗅覺最差,動作優美。幾乎只吃四季皆有的低草。[1]

分佈範圍

分佈於阿根廷、玻利維亞、智利、秘魯和厄瓜多。[3]

繁殖方式

雌性駱馬的妊娠期持續330到350天,一胎只產一仔。從小腿產出到整個生產過程用15分鐘。仔獸出生後便可站立行走,其後四至九個月內母駱馬負責養育幼仔。10個月後,亞成年雌性留在族群內。亞成年雄性離開族群。或單獨或加入由一群單身雄駱馬組成的光棍群體。性成熟期一年,壽命15-20年。[1]

亞種分化

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ver.:2008年哺乳綱紅色名錄——低危(lc)。[3]

據歷史記載,駱馬和印第安人很早就發生了密切聯絡,古印第安人以駱馬作為最好的納貢品,把它當作神聖的動物,絕對禁止狩獵和屠宰。只是每年6月24日祭祀太陽神時,在隆重的祈神儀式上,才把整匹駱馬活活投入江湖之中。到了16世紀上半葉,僅秘魯就有150萬頭以上。可是自從新老殖民主義者侵入南美洲後。駱馬遭受濫肆捕殺,數量大大減少。整個南美洲僅剩下5萬多頭。駱馬所以遭受如此厄運。就是因為它是一種珍貴的經濟動物。尤其是它那色澤鮮豔、纖維堅韌的軟皮毛——“拉拉毛”(秘魯歷來如此稱呼),每年都給這些國家帶來了大筆外匯收入。成為世界獸毛市場上的佼佼者。駱馬每匹一年可剪毛1千克左右,纖維長達7厘米,是毛紡業的上等原料,在國際市場上享有盛譽。秘魯用駱馬毛織製成的一種披肩——“蓬喬”,上鑲各種漂亮的花紋和圖案,中間有個圓孔可以套在人的脖頸上,是秘魯男女老幼最愛披戴的禦寒之物。[2]

駱馬在秘魯等國已吹響了“保護”的號角。政府開始規定禁止捕殺駱馬的保護條例,對所有捕殺駱馬者實行嚴厲的懲罰措施。今日,駱馬在秘魯已被視為“民族的象徵”。在紅白兩色相間的秘魯國旗上鑲嵌著一個端莊絢麗的圖案,圖案的一角就矗立著一隻淡褐色的駱馬,它在藍天的襯托下顯得特別優雅矯健。此外,秘魯的硬幣上,商標上,也經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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