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不過因為不知道前線戰局發展,因此這個框架顯得有些模糊,後續還得進一步談。
目前達成的協議有:一、以斯塔諾夫山脈(即外興安嶺)直到流入大海(鄂霍次克海)的烏第河為兩國國界,但介於該山脈及烏第河之間的地方則暫做未定界區域,留待以後詳討。
二、在和約訂立之日以前之逃人,任其居留原處,勿需交換;條約訂立之後,雙方再有逃人,均應立即送還兩國邊境長官。三、凡持有護照之兩國屬民,準其過界往還辦理私事或買賣貨物。四、兩國屬民越境偷盜或殺人,如系少數人所為,則應以邊境城市處施以肉刑;如系聚眾合夥所為,同樣於邊境城市處以死刑,但不得因此而輕啟戰端。五、雙方交換俘虜,原則上一比一交換,若一方人數不足則以每人二十盧布的價格支付贖金。六、雙方應於阿穆爾河流域擇一開闊處各設立一處集市,定期進行邊境互貿,且集市由雙方共同派員監管。
基本上,目前雙方能達成的就這幾條了,其他的要麼還在談,要麼還需請示上級,要麼還需瞭解前線狀況,因此一時半會得不出什麼結論,只能擱置了,比如東岸人提出的南段國界以額爾古納河為劃分線的事情,就被俄羅斯人拒絕了,因為他們不認為那是東岸人的土地,同時也害怕東岸人的力量過分強大。
不過,無論是米羅萬諾夫還是蔡振國本人,都對兩國間最終達成和平協議頗具信心,因為這是兩國最高政府共同的需求,些許分歧根本不是障礙,早晚能夠談攏。而且,這次談判俄羅斯人根本沒提出東岸與克里米亞汗國和奧斯曼帝國間的密切聯絡,顯然是不想將此事複雜化,因此蔡振國就更有信心了,兩國間應該能夠在明年(1676年)正式達成和平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