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的臺灣銀行向本土訂購兩艘“星”級輕巡洋艦時,本土最終還是同意了,這其中似乎也不無讓臺灣銀行這家大型辛迪加企業先頂一陣的意味在內。
如今兩艘新艦——分別被邵曙光命名為“紫電”號、“青霜”號——已經到位,就駐泊在亞娘鞋島的炮臺下面,算是東岸人在遠東最新式的海上武裝力量了,專門為臺灣銀行乃至遠東三藩的利益服務,作用相當不小,唯一遺憾的就是數量仍嫌少了些。當然如果考慮到臺灣銀行是一家以營利為目的的股份制企業,不事生產、專門打人的軍艦對其也是不小的負擔,故兩艘的數量已經差不多夠了,至多增加到四艘,再多股東們可能就會有意見了。
“果阿、蘇拉特、萬丹,英國人的海上勢力真是越來越大了呢,看來與印度和中國的貿易讓他們吃得滿嘴流油啊,以後確實得想辦法了,不然這每年白白流失貿易利潤,累積起來可不是個小數目。另外,荷蘭東印度公司也不乾淨,媽的,以後都得想辦法給他們上點眼藥!”黃漢華聽完平託的話後,心思不知道已經飛到哪裡去了。
……
1671年11月中旬,就在黃漢華等人於廣州西關討論近年來在中國近海活動得越來越頻繁的英、荷商人時,因故在響水港多滯留了一些時日的豪克斯·克利福德的船隻“烏賊”號,和另外三艘英國武裝商船一起,緩緩駛入了東京河(該河是紅河的一條支流,現代入口的口岸是北面的海防,該處河水較深,可容大船進入內陸地區),然後上溯了很遠,抵達一個叫興安的地方。在這裡,他們遇到了“越南國王”的代表,並向其討要一些貨物尾款。
貨物既有公司的,也有很多是船上的水手或軍官自己的(東印度公司默許船長、水手們夾帶不超過手提箱大小的貨物到外國售賣,所得歸他們自己,這也是提高水手士氣的主要途徑之一),因此“烏賊”號是不來也得來,不然水手們可要造反了!
當初賣給越南人的貨物包括53捆布匹、237擔鉛塊、10門火炮、16桶硫磺、618擔胡椒、159擔檀香木、38捆藥用植物及8包什物,目前尚餘一千多鎊的尾款沒給。之所以如此,根源還是在於與越南人做生意的艱難性,即他們與越南人做生意,必須要面臨送禮、犒賞和勒索的困擾,賣貨往往得不到現金,甚至買貨也不能用現金,只能從君主處收到以“禮品”形式交來的出口物品,數量多少則隨君主的情緒而定。
這次的問題就是如此了,幫助英國人牽線搭橋的中間人給出的貨物,在英國佬看來還遠遠不足,差不多少了1500鎊的樣子,因此他們必須索回這些“尾款”,否則船員們計程車氣將很難維持得住,那樣可能會出大事。
只不過,索要欠款的行動很是困難。中間人(一位退休的越南官員)態度蠻橫,根本不答應之前許諾支付的1560鎊尾款,只同意用一些質量不怎麼樣的東京生絲做抵充,且價格比當年的好絲還要貴上40%,這如何能讓英國人滿意?於是乎,雙方又斷斷續續扯皮了一個多星期,在克利福德等人以開炮相威脅後,這位中間人才同意在上述東京生絲之外,額外補償克利福德等人五百英鎊的款子,這才堪堪了結了此事。
經歷了這次事情之後,克利福德等人(同時也是英國東印度公司首次嘗試和越南人進行貿易)對於是否繼續和越南進行貿易持一種悲觀態度,因為他們實在太不講理、太不講信譽了。與響水的清國人和廈門的明國人相比,越南人確實不是一個很好的商業合作者,這一點必須如實彙報給公司上層,以免其他人過來後繼續被坑。
而說到在明國廈門的貿易,這次與克利福德一起駛入東京河的,有一艘名為“福爾摩沙”的300噸級的武裝商船,就是剛從廈門離開——在此之前,該船曾滿載貨物前往日本長崎,試圖重開對日貿易,但在長達三個月的時間均未獲得許可,最後只能放棄——在那個著名的物資集散市場上,“福爾摩沙”號同明朝的擁護者、親王鄭成功進行了貿易,大量呢絨、硫磺、鉛塊、硝石、火炮、鎧甲等物資被出售掉,換來了裝滿船艙的茶葉、生絲、綢緞、瓷器及其他一些商品。
據該船船長介紹,鄭成功麾下主持貿易的官員李光地批准了英國東印度公司建立商站的請求,並極力邀請包括“福爾摩沙”號在內的外洋船隻明年繼續前來貿易,這令英國人很是振奮,因為福建王的實力可並不弱,而且治下的特產也不少。
另外,福建王鄭成功這幾年絲毫不避及外人,一門心思在廣東、福建一帶蒐羅人手,然後送他們跨海至臺灣中北部一帶(臺灣南部尚是荷蘭東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