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你叫我的名字就好了。”
“那怎麼行,香港都是叫大狀的,快請進!”
姚遠熱情的招待他,給倒了茶,搞的對方有點受寵若驚。
此人出生在香港,後來移民了,在美國做律師,正兒八經的精英群體,現在是hulive的法律顧問。
香港人管大律師叫“大狀”,源自古代的“狀師”,專門替人作訴狀的。
此次他有事情來上海,姚遠得知,便約見一面。
“宋先生在美國做律師,對法律都很精通了?”
“不敢當,各有各的擅長,但我在美國生活工作多年,對他們的體系和思想多多少少有些瞭解。”
“特意約你過來,是有件事想請教……”
姚遠頓了頓,道:“比如hulive,或者我將來的某一種產品,在美國發展正好的時候忽然被打壓了,我們該怎麼辦?”
“您能不能具體一些?”
“具體就是hulive在美國發展了幾千萬會員,股價飆升,如日中天的時候,總統突然下令禁止其在美國的業務!”
姚遠一口氣吐出一長串,再度問:“我們該怎麼辦?”
噝!
宋大狀眼皮子一跳,本來還奇怪為什麼找自己見面,沒想到這麼刺激。
但他沒有任何惶恐,反而非常興奮。
hulive現在好好的,在美國很受歡迎,政府也沒有任何反對的態度,但姚遠如此問,肯定有其道理。
大狀嘛!在他們眼裡可沒有正邪、對錯之分,官司越大,獲益越多,名氣越高。
他正了正身子,開口道:“我們先來設定一個場景,就拿您說的hulive舉例好了,如果總統真的下令,他也要援引某條法律,不可能隨口一講,你們去把這個東西禁了,不是這樣的。
既然他是有法律根據,相應的我們也可以對法律對轟。
我們可以針對他的禁令起訴,要求這條禁令無效,因為美國的法多如牛毛,處處是權力,處處是漏洞。
至於能否勝出除了證據充分,就要看利益關係了。
具體到您這個問題,hulive如果真壯大到那種程度,股價還奇高,美國股東第一個不答應它被禁止!”
(晚上還有兩章……)
(本章完)